2月26日讯,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日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ST超日”将可能自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同时,公司债券“11超日债”也将可能自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债券利息支付中规定“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7日”的要求,公司将于2014年3月7日支付公司债利息。由于2012年底公司爆发流动性风险,且截至目前公司资金链紧张的局面未得到有效缓解,资金仍然较为紧张,“11超日债”是否能按时足额支付利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