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布局,规划引领。建议市政府安排专门规划经费,由市发改委牵头,抽调市项目办、市供电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7县区政府、商丹园区以及相关光伏发电企业工作人员,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全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科学评估,合理布局,尽快编制商洛市太阳能光伏发电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力争到2015年全市光伏发电总装机达到200MW,投资约20亿元,年发电2.4亿度,节标煤8万吨,减排CO218.32万吨,实现税金5000多万元;到2020年总装机达到500MW,投资约50亿元,年发电6亿度,节标煤20万吨,减排CO245.8万吨,实现税金12500多万元;规划既要立足当前,重点布局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又要着眼长远,集中策划一批大中型光伏发电项目以及风光互补或水光互补发电项目;更要充分发挥我市光伏产业优势,在商丹园区和7县区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一批光伏发电配套产业项目,如在商丹园区建设光伏发电器材交易市场,建设太阳能电池BIPV组件、太阳能灯、大功率LED等项目,在商州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建设光伏发电逆变器、变压器及玻璃生产线,依托林强电缆建设光伏发电缆线生产线,依托柞水同兴建设光伏发电彩钢、构件生产线等。
二、抓点示范,强力推进。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商洛市光伏发电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市供电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市发改委,研究推动光伏发电产业重大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示范引导,选择在条件成熟的企业厂房、政府机构、城市公共设施、商场、医院、学校、居民小区、城镇居民屋顶启动建设一批不同容量的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对示范带动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示范项目,除优先享受中省相关政策和资金扶持外,市政府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近期可重点推进商丹园区60MW、洛南县陶岭工业园区4MW、洛南县卫东工业园区6MW以及商州区沙河子镇王山底村移民小区1MW、市发改委60KW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确定县区及商丹园区每年建成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必须达到10MW以上,严格考核奖惩,强力推进。
三、协会搭桥,科技支撑。一是建议筹划成立“商洛市光伏发电协会”,协会主要为市县区光伏发电规划编制、政策技术咨询、项目可行性评估、资金运作、效益评价、并网申请、设备选型与安装指导、电站运营管理、行业信息发布等服务,使其成为政府与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及投资业主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二是依托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市县发改、电力、城建、国土、环保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等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他们全面掌握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基本知识,提高光伏发电知识普及率。三是依托比亚迪和行业协会,建设新源研发机构,加快光伏发电相关技术研发,着力提高光电转化率和发电效率,力争在关键技术及设备上取得重大突破,积极参与光伏发电材料、电池及组件、发电系统及部件等标准制定,不断提升我市光伏发电行业竞争力。
责任编辑:ca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