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来把持久战问题研究一下。“为什么是持久战”这一个问题,只有依据全部敌我对比的基本因素,才能得出正确的回答。例如单说传统能源的强大,新能源是弱小,就有陷入亡光伏论的危险。因为单纯地以弱敌强,无论在理论上,在实际上,都不能产生持久的结果。单是大小或单是进步退步、多助寡助,也是一样。大并小、小并大的事都是常有的。进步的国家或事物,如果力量不强,常有被大而退步的国家或事物所灭亡者。
多助寡助是重要因素,但是附随因素,依敌我本身的基本因素如何而定其作用的大小。因此,我们说新能源的革命是持久战,是从全部敌我因素的相互关系产生的结论。敌强我弱,我有灭亡的危险。但敌尚有其他缺点,我尚有其他优点。敌之优点可因我之努力而使之削弱,其缺点亦可因我之努力而使之扩大。我方反是,我之优点可因我之努力而加强,缺点则因我之努力而克服。所以我能最后胜利,避免灭亡,敌则将最后失败,而不能避免整个传统能源帝国的崩溃。
既然传统能源之优点只有一个,余皆缺点,新能源之缺点只有一个,余皆优点,为什么不能得出平衡结果,反而造成了现时敌之优势我之劣势呢?很明显的,不能这样形式地看问题。事情是现时敌我强弱的程度悬殊太大,传统能源之缺点一时还没有也不能发展到足以减杀其强的因素之必要的程度,新能源之优点一时也没有且不能发展到足以补充其弱的因素之必要的程度,所以平衡不能出现,而出现的是不平衡。
敌强我弱,敌是优势而我是劣势,这种情况,虽因光伏之坚持发展的努力而有所变化,但是还没有产生基本的变化。所以,在角力的一定阶段上,传统能源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胜利,光伏则将遭到一定程度的失败。然而敌我都只限于这一定阶段内一定程度上的胜或败,不能超过而至于全胜或全败,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一则敌强我弱之原来状况就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二则由于光伏之坚持生存发展的努力,更加造成这种相对的形势。拿原来状况来说,传统能源虽强,但敌之强已为其他不利的因素所减杀,不过此时还没有减杀到足以破坏敌之优势的必要的程度;光伏虽弱,但我之弱已为其他有利的因素所补充,不过此时还没有补充到足以改变我之劣势的必要的程度。
于是形成敌是相对的强,我是相对的弱;敌是相对的优势,我是相对的劣势。双方的强弱优劣原来都不是绝对的,加以能源变革过程中新能源之坚持发展的努力,更加变化了敌我原来强弱优劣的形势,因而敌我只限于一定阶段内的一定程度上的胜或败,造成了持久战的局面。
然而情况是继续变化的。战争过程中,只要我能运用正确的经济的和政治的策略,不犯原则的错误,竭尽最善的努力,敌之不利因素和我之有利因素均将随战争之延长而发展,必能继续改变着敌我强弱的原来程度,继续变化着敌我的优劣形势。到了新的一定阶段时,就将发生强弱程度上和优劣形势上的大变化,而达到敌败我胜的结果。
目前传统能源尚能勉强利用其强的因素,新能源之生存发展尚未给他以基本的削弱。其资源有限性、不可持续性的因素尚不足以阻止其控制中国能源市场,反之,尚足以维持其控制中国能源市场到一定的程度。其足以加剧本国的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的因素,即传统能源之退步性和不可持续性因素,亦尚未造成足以根本妨碍其继续垄断能源大局的情况。
传统能源的国际孤立的因素也方在变化发展之中,还没有达到完全的孤立。许多表示愿意协助新能源的国家政府和金融资本家,尚在唯利是图地为石油、煤炭等传统能源的开采供给大量的补贴和贷款,某些政府甚至在谋求疯狂的投资、开采、寻找那些隐藏更深、危险性更大的化石能源,深海钻井、极地开采、页岩气开发,无所不用其极。通过对地球资源的贪婪攫取,来维持吸毒成瘾的生活,粉饰人类社会空洞的表面繁荣。这一切,规定了新能源之抗战不能速胜,而只能是持久战。
光伏新能源方面,弱的因素表现在认知度、经济、政治、影响力各方面,虽在十余年发展中有了某种程度的进步,但距离足以阻止传统能源之进攻及准备我之反攻的必要的程度,还远得很。且在量的方面,又不得不有所减弱。其各种有利因素,虽然都在起积极作用,但达到足以停止敌之进攻及准备我之反攻的程度则尚有待于巨大的努力。这一切,又规定了新能源之战不能速胜,而只能是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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