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补贴对于光伏组件厂家的去库存化以及光伏产业的发展无疑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对补贴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先补后建”的形式,使得骗取补贴的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对于“金太阳”示范项目来说,重点在于完善补贴的监督机制,既有利于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也要保证补贴真正落到实处,通过机制设计降低监管成本。
从国内已经实施的光伏补贴来看,西部地区在光伏电站建设方面具有地域优势,但需要协调解决“上网”问题;“金太阳”和“光伏建筑”必须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补贴的有效性。按照发电量给予补贴是科学、合理的补贴方式,但需要引导、完善。
国外提供哪些经验?
补贴要有退出机制,注重补贴效率,监管工作不能放松,补贴的最终目标是去除补贴
国外光伏补贴政策主要有三类:一是补贴安装光伏系统,日本采用此方法;二是补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德国、西班牙等国采用;三是如美国加州那样,同时运用以上两种方法。
从政策实施效果来看,日本在1994~2003年成功实施一轮补贴,促使2004年日本光伏累计安装量达1100兆瓦,成为当时全球光伏容量最大的国家。2004年,德国政府通过上网电价法(即著名的EEG法案),促进了光伏安装量激增。在这一方法中,德国对上网电价补贴设置了逐步递减机制,即光伏系统安装完成后,此后每年的固定价格下调一定的比率。这一方法随后被西班牙、意大利、希腊、法国采用。
2006年,美国加州综合运用这两种补贴方式,对中小光伏系统实施投资补贴或上网电价法,对大系统实施上网电价法,初始上网电价0.39美元/ 千瓦时,维持5年,此后逐年降低。
投资补贴法增加了财政支出,从而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但这种方法实施非常方便。上网电价法使光伏补贴由电力公用事业的消费者承担,且更加注重光伏发电的实际效果,但增加了管理负担。此外,投资补贴法注重设备安装的容量,忽略了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而上网电价法更有效地促进了光伏设备的使用。
从国外补贴机制来看,补贴要有退出机制,逐步降低补贴比例。补贴的最终目标是去除补贴,通过不断调整补贴政策,以达到取消补贴的最终目的。
在补贴对象上,国外屋顶光伏电站建设始终是补贴的主要方向。德国90%以上的光伏项目都是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欧美国家对屋顶光伏电站建设补贴标准明显高于大型光伏电站,越是小型、自发自用比例高的项目,获得补贴额度也就越高。欧美国家的光伏工程大都靠近电力负荷区,所发电量随发随用,最大限度利用了光伏所发电量,实现了政府推动清洁能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