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2013年12月2日–世界领先的光伏企业晶科能源今日宣布,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政府签订200MW地面光伏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晶科能源将在灵武市投资建设光伏产业基地,投资建设200MW地面光伏电站,并完成光伏产业上下游配套设施。项目将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分期核准规模建设,所发电力将并入国家电网。项目由晶科能源负责投资,项目总体投资金额约为46亿人民币。
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先生说道,“我们非常高兴能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同开发这个有标志意义的综合性新能源示范项目。这再次体现了公司在国内光伏市场,特别是项目开发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高质量的项目储备与稳定的现金流将为投资人带来更多的回报。”
关于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是世界领先的太阳能光伏企业。生产基地位于江西省上饶以及浙江省海宁,全球营销中心位于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此外公司建立了全球化的营销布局,在中国上海、北京、新加坡、德国慕尼黑、美国旧金山、澳大利亚昆士兰、加拿大安大略省、意大利博洛尼亚、瑞士楚格,日本东京以及南非开普敦分别设立了子公司。
晶科能源生产优质的硅锭、硅片、电池片以及高效单多晶组件,据2013年第三季度财报硅锭、硅片、电池片垂直一体化产能达到约1.5吉瓦, 组件产能达到约1.8吉瓦。晶科能源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世界领先水平的光伏产品,营销网络遍及欧洲,美洲以及亚太多个国家,包括了意大利、德国、比利时、西班牙、美国、加拿大、东欧、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以及南非等主要光伏市场。
安全港声明
新闻稿包含前瞻性声明,该等声明系根据美国1933年修正后的证券法第27A条以及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21E条以及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规定做出。该前瞻性声明可以通过如“将要”、“预计”、“预期”、“目标”、“旨在”、“计划”、“相信”、“预估”和其它类似的用语来识别。包括关于晶科能源的看法和预期的声明,均属于前瞻性声明。该声明涉及内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前瞻性声明内容有本质的不同。有关上述风险及其它风险的详细资料载于晶科能源向美国证券交易会公开报备的文件中,包括20-F版财年报告。除适用法律要求之外,此新闻稿提供的任何资料截至此新闻稿发布日期有效,晶科能源不承担更新此等资料的任何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