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能源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光伏发电目标和任务,将对中国光伏发电实行年度规模管理,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太阳能资源条件、电力市场以及各地区配套政策措施和实际工作积极性等因素基础上,研究提出了2013、2014年度中国光伏发电规模预安排方案。
国家能源局关于征求2013、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意见函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2014年本地区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安排提出意见并填写规模调整建议表,并详细说明理由和保障措施。国家能源局要求各省(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填写上述信息后再2013年11月10日前报至国家能源局,以及使将2013年投产项目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目录并合理安排2014年补贴资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