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川投能源向新光硅业提供委托贷款。为解决新光硅业已到期和即将到期的担保贷款和寻求出路问题创造条件,经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向新光硅业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委贷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债务、支付银行利息,为新光硅业探索出路创造条件。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解决新光硅业即将到期的担保贷款和生存,在无法回避的担保责任及担保物价值能够基本覆盖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多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反复权衡利弊、短期和长远的因素,做出的选择。
由于目前新光硅业所处困境,公司对其委贷资金存在一定的风险,也对公司资金产生一定的压力,但公司及控股股东川投集团正在多方寻求以最好的时机、最佳的方案和最低的成本来解决新光的未来出路问题,提供委贷资金也是为其寻找出路争取时间和空间。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表决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1票反对。
(二)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是由于川投能源常务副总经理陈长江先生和副总经理、董事长秘书谢洪先先生分别担任了新光硅业董事、总经理和董事长造成的,故公司11名董事均不需要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