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租赁标的
租赁设备名称:多晶硅铸锭炉;型号:JJL800C;数量:94台。
4、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5年,自全部设备到货安装完毕具备投料条件之日起计算。
5、租赁金额
单台设备年租金人民币:20万元;全部设备年租金共计人民币:1880.00万元;五年总租金人民币:9,400.00万元(即合同总价款)。
6、租金支付方式及付款安排
(1)支付方式:
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2)付款安排
a、第一年度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全部设备到货安装完毕,且江苏协鑫收到公司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两周内支付玖佰肆拾万元租金(发票金额与支付的租金金额相一致);第二次付款时间为全部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且江苏协鑫收到公司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两周内,江苏协鑫再支付940.00万元租金(发票金额与支付的租金金额相一致)。
b、第二年度租金1,880.00万元,年度租金采用一次性付款,付款时间为第一年度的第二次付款时间的次年同月份。但公司必须在江苏协鑫付款之前开具与付款等额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至江苏协鑫。
c、第三年至第五年度的年租额均为1,880.00万元,年租金均为一次性付款,支付时间为上一年度租金付款时间的次年同月份,但公司必须在江苏协鑫付款之前开具与付款等额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至江苏协鑫。
7、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
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均于2013年11月5日前交至江苏协鑫项目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