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布式光伏电量消纳有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部上网三种方式,由用户自行选择。已并网42个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在全省均有分布。苏南、苏中、苏北电源容量分别为4.68万千瓦、1.26万千瓦、4.54万千瓦,1-7月累计分别发电3176.4万千瓦时、352万千瓦时和2359.3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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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江苏沿海最大渔光互补滩涂光伏项目——南通启东吕四海域一期工程上半年运行成效及监管保障情况。该项目依托5850亩潮间带滩涂,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复合模式,建成121个光伏单元,上半年发电2.61亿千瓦时,相当于满足约51万居民年用电需求;全容量投运后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约49万吨,并通过光伏阵列遮蔽效应改善养殖水质,实现生态与经济协同增效。南通海事局通过组建联合监管小组、实施驻点监管与联合巡航、应用智慧海事系统及智能监控平台、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等举措,为项目建设与运维提供全过程安全支撑。下一步将持续优化海上光伏监管服务机制,助力绿色能源发展。
本文介绍了国网泰州供电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泰州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依据国家能源局及江苏省发改委最新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政策,泰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国网泰州供电公司,对全市电网承载能力开展动态测算与综合评估,形成截至2026年6月17日的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数据。该结果覆盖市、县(区)三级行政区域,按电压等级分类公示了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及10(20)千伏公用变压器的分布式电源可开放容量。通知明确,各光伏投资主体可通过供电营业厅或电话等渠道查询具体区域容量信息,相关数据自2026年6月18日起正式执行,旨在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有序接入,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江苏省13个地级市国网供电公司近日陆续公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信息。此举旨在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发展政策,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各市根据本地电网承载力、负荷特性及配网改造进度,动态评估并公开当前可接纳的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为项目投资方、开发商及农户提供透明、及时的接入指引。通知覆盖南京、苏州、常州等全部13个设区市,体现了全省统一部署、分级落实的新能源并网服务机制。该数据将定期更新,以支撑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并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公布全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评估结果。依据国家及江苏省最新光伏管理政策和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技术标准,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对全市9个市(县、区)电网承载能力开展动态测算,结果显示所有区域评估等级均为“绿”,整体可开放容量达8921.63兆瓦(MW)。该数据以2026年6月17日为基准日,自6月18日起正式执行。通知同时明确,各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可通过供电营业厅或电话(0512-64521562)查询分区域、分电压等级(220–35千伏及10/20千伏公用变压器)的详细可接入容量信息,并附三份具体清单供查阅。
全国低碳日之际,营口港荟源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发电突破1.5亿度!该项目装机18兆瓦,利用28座库房屋顶铺设6.5万块组件,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节约标煤4.88万吨,减碳14.1万吨,打造港口绿色低碳发展标杆。
为应对汛期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东营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通知,全面加强分布式光伏安全监管。通知指出,因项目分布广、投资主体多元、设备老化及监管盲区等问题,火灾、坠落等事故隐患突出。要求各县区开展全覆盖摸排,建立项目台账,强化备案、建设、运行全链条监管;明确行政审批、能源主管及住建、应急等部门职责,严查违法施工、资质缺失等问题,落实建筑物结构、消防、防雷等安全要求;同时加强安全宣传培训、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并畅通社会举报渠道,推动形成共建共治格局。
日前,南通市发改委关于公布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各光伏投资主体: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
开化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系统性加强全县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文件明确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管控重点,提出“三大严控”:一是严控安装高度,区分坡屋面与平屋面设定0.3米至1.5米的垂直高度上限;二是严控风貌协调,要求组件色彩材质与乡村环境融合,优先选用薄膜、彩色或仿古瓦组件,并利用建筑构件进行视觉围挡;三是严控违法建设,禁止借光伏之名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建,严禁在露台、消防通道等敏感区域布设。同时,文件划定了十大重点管控区域,涵盖古村落、生态红线、老旧房屋及电网承载力不足区域等,并对集中式光伏用地、生态兼容性及审批流程作出细化规定,构建起覆盖备案、建设、验收、接入、市场及惩戒的闭环管理体系。(199字)
5月9日,江苏华电江苏区域四期400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及5年运维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为江苏华电仪征新能源有限公司。履约期限方面,本招标项目EPC工程要求在开工通知发出后12个月内完成。业绩方面,独立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累计不低于30MWp的分布式光伏EPC工程总承包或PC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合同投运业绩。
日前,湖南能源集团发布公告称,根据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新能源拟利用博锐重工屋面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湖南博锐重工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规划直流侧装机容量约2,496kWp,交流侧装机容量约1,990kW,静态总投资约694.2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