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光伏的“光复”时间。
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6条颇具针对性的新政祭出,从补贴模式、产业布局、电量收购等方面支持光伏。此前决策层迟迟未出的度电补贴,也终于落地。
毋庸置疑,一场围绕光伏业的救赎战已打响,而中欧光伏贸易战已有三个回合。那么,“双反”之下的光伏业这一次能否绝处逢生?
历时多年,国内光伏行业再次迎来政策曙光。
6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6项措施支持光伏产业,其中新能源基金扩容、光伏度电补贴等备受市场关注。
近年以来,受欧美市场贸易保护、国内市场应用不足等影响,我国光伏产业存在产能过剩、经营困难等问题。为此,国务院将“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保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的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昨日(6月16日),赛迪智库光伏研究所一名专家对记者表示,想要顺利扩容新能源基金,最简单的思路是提高电价附加收入的征收额,但由此带来的电价上涨将给行业带来较大影响。因此,“可以征收资源税”,通过资源税改革令光伏产业受益。
新能源基金将扩容
“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保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的资金及时发放到位。”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传递出扩容新能源基金的明确信号。目前,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正在讨论扩容的配套细则。
经业内人士测算,目前我国针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资金缺口每年达50亿元。扩大新能源基金规模,用以填补前述资金缺口,对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将是较大的利好。
“目前的电价附加征收额只有8厘/千瓦时,很有可能提高。”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但这会导致电价上涨,为合理确定征收额,未来或走“量出为入”的路子。比如某企业申请的补贴是400亿元,发放补贴前根据该企业的装机量来倒推,核清补贴数额后再征收电价附加,这样比较科学。
记者梳理发现,2012年1月1日开始,我国向各地(西藏自治区除外)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含农业排灌用电)后的所有销售电量征收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为8厘/千瓦时,而在此之前的征收标准为4厘/千瓦时。
上述业内人士预估,未来的征收标准可能最低提高至1分/千瓦时。
据《南方周末》报道,这笔被称作“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资金,预计2012年全国规模将达340亿元,到2020年将达到5000亿元以上。
但上述光伏业内专家表示,以2012年为例,财政部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拨款金额在80亿~100亿元,但是,电价附加这一项中,刨除农业生产用电后,实际收取的基金总额只有200亿元左右。
想要顺利扩容新能源基金,最简单的思路就是提高电价附加收入征收额,但由此带来的电价上涨将给宏观经济及相关行业带来较大影响。因此,“可以征收资源税”,通过资源税改革令光伏产业受益。上述光伏业内专家指出。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简称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部主管)和依法向电力用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以下简称电价附加,由国家发改委主管)等。新能源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国内的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