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方案所称集中报价,指在湖南区域内已完成电力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沙戈荒”大基地等新能源项目),在同一固定场所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集中报价行为。本方案主要适用于湖南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和连续结算试运行情况下,省内电力中长期电能量交易中的集中交易和现货电能量交易。















5月22日,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方案所称集中报价,指在湖南区域内已完成电力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沙戈荒”大基地等新能源项目),在同一固定场所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集中报价行为。本方案主要适用于湖南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和连续结算试运行情况下,省内电力中长期电能量交易中的集中交易和现货电能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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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依托本地清洁能源资源禀赋,以建设能源枢纽为目标,系统推进光伏产业发展。文章围绕“资源开发、龙头招商、服务赋能”三大路径展开:一是统筹集中式与分布式光伏开发,已累计获批集中式光伏项目47个、总装机6423MW,其中12个并网投产(879MW),获批与投产规模均居全省首位;二是以旗滨光伏玻璃等龙头企业为牵引,精准招引逆变器、支架、储能等配套企业,构建覆盖制造、应用、出口的光伏先进制造集群,强化对国内及东南亚市场的供应链支撑;三是强化全周期服务,推动安泰新能源等企业贯通“资源—制造—应用”链条,促进产业向高附加值环节升级。下一步将持续补链、延链、强链,加快培育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光伏产业集群。
粤发改价格函〔2026〕1805号文件发布,广东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正式启动,初始规模79.34亿千瓦时,较2025年增长58.68%,核心价格规则维持不变,集中式光伏、陆上风电不参与,报价精度细化至0.1%,10月13日登记截止。本文深度解读竞价规则、申报资格、报价策略及市场影响,附2025年官方结果对照,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发布的《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鄂温克旗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拨付至该市的收益资金管理与使用。方案明确以乡镇为单位,精准识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需持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建立动态更新的光伏帮扶名册作为分配依据。收益主要用于三类方向:一是向无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力家庭按户每年发放3000元帮扶资金;二是支持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三是拓展用于带动就业的产业项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方案细化了六类重点帮扶对象认定标准,规定了“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部门备案”的申报程序,实行“一卡通”专账发放,并建立市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资金安全。(198字)
本文梳理了2026年1—9月全国风电、光伏项目规模指标竞配的实施情况。在国家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管理政策下,20个省份(不含国家级大基地)共完成130GW项目竞配,其中风电73GW、光伏54.8GW、风光同场2.2GW。内蒙古(25.3GW)、云南(22.9GW)、山西(21.9GW)为竞配规模前三的省份,多与治沙工程、分批次清单管理和大型基地建设相关。企业层面,华能、国家电投、大唐、中广核四家央企各获超10GW指标,合计占总量33%;五大电力央企整体获46.1GW(占比35%),六小央企获22.9GW,地方能源集团与民营企业亦表现活跃。文章还简要分析了各类型企业参与特征及区域分布特点。
《吉林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是吉林省为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推动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而制定的专项文件。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非居民、非农业的法人用户直接供电,分为离网型和并网型两类。文件界定了适用负荷类型(如绿氢、钢铁、数据中心等新增及符合条件的存量负荷)与电源类型(含新建集中式电源、分布式光伏汇流及存量未并网/已并网新能源改造),强调“以荷定源”原则,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方案还系统规范了项目管理、源荷匹配、建设模式、责任界面、运行调度、交易价格、绿电溯源、申报实施及退出机制,并明确由项目主责单位统筹建设与运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强化安全与监管。
贵州省能源局于9月29日下达2026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共涉及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43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个(纳雍县寨乐苗箐光伏电站),装机10万千瓦;风电项目19个,合计133万千瓦。通知明确项目核准与备案时限:所有风电项目须在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在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加快前期工作,严格按期推进核准(备案)和建设实施,以落实国家及省级新能源发展政策。(199字)
云南能源集团开远市小龙潭化工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于9月29日正式开工,总投资11.65亿元,是云南省首批3个试点中首个取得并网批复、首个核准、首个开工的项目。项目涵盖电源侧(13万千瓦集中式光伏、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4万千瓦风电)、微网侧(新建2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储能侧(50兆瓦/100兆瓦时电化学储能)和负荷侧(解化搬迁升级后的年产50万吨合成氨及下游项目)。其核心目标是构建“新能源+智能微电网+工业负荷+新型储能”一体化系统,实现主网与微网协同调控、多能互补,提升供电保障能力、降低用能成本、增强综合效益。项目对推动红河州绿色化工产业集群发展、助力老工业基地低碳转型及服务国家“双碳”战略具有重要示范意义。(199字)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集中式光伏项目风貌管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统筹光伏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城乡风貌提升。文件明确“生态优先、风貌协调、全程管控”原则,鼓励在荒山荒坡、废弃矿山等非耕地上布局项目;划定7类禁止建设区域(如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区、Ⅰ级林地、水域管理范围等),严禁选址;同时设定7类限制建设区域(如优质耕地后备区、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山水景观通廊、传统村落周边等),确需建设须严格控制规模并开展风貌与视线影响专项论证。意见还对光伏方阵布局、组件色彩、复合利用模式、配套设施设计及生态修复等提出系统性风貌管控要求,并建立从方案编制、多部门联审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监管机制。(198字)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于9月23日印发《陕宁青三省(区)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聚焦陕西、宁夏、青海三地已注册入市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明确“集中报价”是指此类企业在同一固定场所,统一参与电力中长期及现货电能量交易的报价行为。方案适用对象不包括分布式电源、“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项目以及特高压直流配套新能源项目,旨在规范区域内新能源发电主体的市场报价流程,提升交易组织效率与市场运行秩序。此举是推进西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强化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管理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9月23日在北京市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暨荒滩治理示范基地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聚焦“促进能源供应保障与绿色转型”主题。国家能源局组织中国石油、国家电网、中国华能、中国华电、国家能源集团五家单位的基层代表,分别围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配网不停电作业、海上漂浮式风光平台研发、“沙戈荒”光伏治沙、煤矿智能化开采等前沿实践,分享扎根一线、自主创新的攻坚历程与实绩。见面会既展现了能源领域在安全保供、低碳转型、生态协同、技术自立等方面的系统性突破,也凸显了新时代能源工作者将传统行业升级为高技术、绿色化、智能化产业的生动实践。会后还开展了光伏与水电实地采访,进一步呈现我国能源绿色发展的现实图景。(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