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6日在北京召开的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会议中,国家能源局提出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下称《示范区方案》)。中国能源局要求各省市能源局在2013年7月10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并上报,获批示范区需在2013年7月底前启动项目建设。虽然中国发展改革委员会尚未公布正式的光伏电价方案,根据示范区项目的启动时间推算,相关电价方案有望在7月底左右公布。
申报的流程
国家能源局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含计划单列市)按照《示范区方案》的要求组织编制示范区实施方案,并经过初步论证后,在2013年7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国家能源局。原则上一个省(区、市)先上报一个示范区,如条件优越且准备充分可上报2个,计划单列市可单独上报(不占所在省名额)。国家能源局在总结示范区经营后,将在严格标准、严格要求的前提下增加示范区数量。
国家能源局对各地区上报的示范区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按照示范区的先进性、经济性、可推广性进行筛选,并将实施方案送电网企业研提配套电网落实的意见。国家能源局将在7月20日前明确示范区名单,获批的示范区将在2013年7月底前启动建设。
根据记者获得的消息,各省市能源局推荐的示范区需要编制实施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示范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各项目清单及有关信息、投资经营方式、配套电网情况和初步衔接意见。相关方案还需要明确包括2013年拟开工建设规模、可建成并网规模和2015年的预计规模。
国家能源局还要求各示范区详细调查各项目的运行条件。如:安装光伏的单位的光伏发电出力与用电负荷的匹配情况;测算项目光伏发电量和自发自用比例;测算项目的发电成本及合理收益,与用户侧替代网购电的价格对比,并考虑消费光伏发电量的用户的收益分成,提出最低度电补贴标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