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报披露完成后,亿晶光电重组股东发函请求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年报数据显示,亿晶光电重组完成至2012年末,实际盈利值与预测数相差8.8亿元,依照此前的利润补偿方式测算,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注销或送出股份1.5亿余股。而上述股东希望以“向其他股东按该等股东持股总数2.62亿股采用每10股送1股的方式无偿转送股份合计2619.71万股”作为替代。由于股份补偿差距巨大,这一更改方案一经面世就饱受质疑。
对此,荀建华表示,在新的利润补偿方式中,实际控制人以股份质押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获取银行贷款、缓解资金压力、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秘刘党旗也重申,公司现阶段获取资金来源单一,资金压力巨大,危机迫在眉睫;另外,按原有利润补偿协议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危机,保持公司控制权是公司稳定运营的必要条件。
实际上,在业绩补偿方案修正公告面世伊始,就有流通股东期望,荀建华作为上市公司的控制方给出更加诱人的送股方案,适当调增送股比例。
然而,荀建华则在网上投资者交流会上多次明确,目前给出的修订方案是以挽救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公司存续并发展为目的而做出的,是其能够做出的最大努力,是其能够承担的最终方案。他希望广大股东能够从自身实际利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角度看待这次利润补偿方案。
依照原利润补偿方案,亿晶光电可能面临控制权的不稳定,因此有投资者在交流会上建议荀建华“卖壳”。对此,荀建华表示,亿晶光电一季度数据显示已大幅减亏,预计2013年是公司业绩的拐点,如果获得广大股东的支持,他对公司的发展还是充满信心。这无疑是隐晦的否定“卖壳”的自救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