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 呼和浩特市于今年4月成立了市长亲自挂帅的光伏产业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新规划了25平方公里的光伏产业园,并推出以资源配置促进产业整合、升级的一揽子优惠政策,包括:
1、 产业投资配套煤炭资源
对于多晶硅、拉晶/铸锭、电池组件和配套产业(光伏用石英制品、石墨、银浆、光伏超白玻璃、钢丝、及官府设备制造业)投资,每20亿元配置1亿吨煤炭资源。
2、 扶持硅电一体化,降低制造成本
鼓励符合准入条件的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组件企业与呼市发电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支持大型多晶硅企业新建自卑电厂,包括异地自备电厂。在自备电厂投产前,享受直供电价,不高于0.38元/千瓦时。
3、 金融服务与专项资金支持
对符合煤炭资源配置条件但不要求的项目,呼和浩特市通过政府控股担保公司采取担保、抵押等方式支持企业融资;提供产业发展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专项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
4、 区内光伏应用优先采购
对地区内建设的太阳能发电项目优先采购本地生产的多晶硅原料、组件。
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厅、局,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发挥我区优势,创造条件,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入条件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条件:
1、 多晶硅,单晶硅单期规模不低于5000吨/年。
2、 多晶硅生产成本在12万元/吨以下,采用冷氢化技术,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发展电子级多晶硅。
3、 单晶硅光伏电池的转化效率大于18%,多晶硅电池的转化效率大于17%。
4、 多晶硅、单晶硅组件单期产能达1GW/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