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多晶硅产业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整合,能耗已得到较大的下降,副产物也得到充分循环利用。特别是多晶硅产业也被国务院列为未来重点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内容之一。因此亟待摘掉多晶硅“双高”帽子,重新审视多晶硅行业,给予多晶硅出口退税等公平待遇。
目前我国晶硅电池正遭受美国“双反”贸易壁垒调查,欧盟也已立案跟进美国“双反”调查,国内晶硅电池产业将被迫向国外转移,多晶硅产品将直接与国外多晶硅企业进行竞争。因此需调整多晶硅出口退税率,以提高我国多晶硅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多晶硅产品出口大多以硅片的形式出现,因此也应适当调整硅片出口退税率。
第一,建议将多晶硅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受益于多年的发展,国外多晶硅企业的折旧和财务成本得到有效摊销,加上政府财政补贴和优惠电价的支持,其生产成本可以控制在16-25美元/千克之间,而我国大部分多晶硅企业的生产成本仍在19-30美元/千克,为了有效提高我国多晶硅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建议恢复晶硅出口退税政策并将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硅片的出口退税率从现行的13%提高到17%。整个政策调整可能只需财政付出少量的代价,但是起到抑制国外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应对欧美“双反”和扩大出口的积极效果。
第二,建议调整多晶硅增值税,实施重点企业认定制度。比照集成电路的扶持方式,将多晶硅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建立多晶硅产业研发和扶持基金,以扶持企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创新的形式返还给多晶硅企业,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与创新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与相关主管部门一道,实施重点多晶硅企业认定制度,通过认定的多晶硅企业除了享有多晶硅研发基金扶持外,在项目审批、大用户直供电、自备电厂和信贷等方面采取适度宽松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