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政府的卖方市场
新疆是西部光伏热潮的后来者。近两年来,中国几乎所有的西部城市都建立了以电站项目为主的光伏产业园,规模动辄上GW。不过,青海等地在经过数年的光伏大跃进之后,现在地方政府的心态和做法已经发生变化。
2011年的“9•30”是青海光伏电站爆发的起点。青海地方政府许诺向当年9月30日前并网的光伏电站提供1.15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补贴。一位在“9•30”之前就到青海的电站投资者向财新记者回忆,“当时项目随便拿,地免费给,只要不出问题政府就不管。”在他看来,光伏项目给西部地方政府带来了一个几乎没有成本的增长点,“政府只需要批条子盖章,荒地可以白给”。
但在电站开发商一拥而上之后,政府又变成了什么都管,提出100万元/MW的电站建设保证金、配套当地建厂等苛刻条件,“否则你爱干不干。这完全是个政府卖方市场。”上述青海电站投资人士说。
在青海的电站建设热潮中,有路条批完不建的,也有土地手续及环评不规范的,地方政府逐渐发现,光伏电站带来的税收和解决的就业人口,都相当有限。于是地方政府感到,需要引进制造企业,为地方带来更多的好处,同时能够增加当地用电负荷,促进新能源发电的本地消纳。从2012年上半年开始,青海省政府开始对组件的本地化提出要求,并推出了本地推荐产品目录。
有熟悉西部光伏电站的人士介绍,国企电站投资者一般不受采用本地设备的限制,但当地政府对有组件产能的企业提出希望在当地建厂,对没有制造业背景的企业则要求能够与当地的生产企业绑定,或将生产企业带到当地。
国内一线光伏大厂在西部扩产显然已不大可能。晶澳太阳能控股有限公司和青海共和县的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建设了一座组件工厂,晶澳占股80%。据财新记者了解,晶澳是将半成品从其他工厂运到共和县,在那里只进行简单的边框、接线盒安装等工序。
甘肃也要求光伏产业园区配套制造企业,并优先考虑能带来制造业的电站审批,而落地的制造企业也会要求拿到一些电站项目配套,或由当地政府帮助销售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