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孙铁囤先生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现期限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1月26日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荀建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月25日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指定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孙铁囤先生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现期限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1月26日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荀建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