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是需要制度来保障的。国家也一直在探讨光伏产业的市场化审批、管理制度。但是让决策者自己给自己制定监督机制,那只是“好人政治”的畅想。国家只负责根据财力制定终端市场目标,剩下的审核、发放、落实完全交给市场也是一种制度。
10GW确定了,在补贴资金准备、区域分配、技术标准都已确定的前提下,国家是否可以考虑将项目的审核、发放交由一个公平的第三方来操作。在国家的统一管理之下,政策通过一个市场的平台,采用国际的标准,通过经济的手段,是否可以化解资源支配中来自国有的还是民营的、有关系的还是没关系的各种压力呢?只有当市场资源是由“市场平台”和“市场手段”进行配置的时候,光伏产业的国家政策才会取得最佳的市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