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机遇与危机并存
EPC类似于工程总承包商,中核二三集团以工程总承包商的身份进入到光伏产业的下游发电站领域,做的还是企业的老行当。
北京国润天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刘文良曾公开表示,EPC应该是产业链上下游的桥梁,应该是整个光伏产业链的终端核心。
一般来说,一个完整的光伏电站产业链包括上游的组件制造、开发电站的系统集成商(包括开发商和EPC/安装商)、运营电站的电站业主,以及购买电力的用户。光伏电站开发具有技术、市场、资金以及产业链四大竞争门槛,所以其盈利能力是全产业链中最高的一环。
“但在2012年9月光伏并网价公布之前,受制于国内上网电价没有公布,补贴细节也未确定,国内光伏电站基本属于投资阶段,还没有形成收益。”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告诉本报记者,“按照去年国家发改委首次明确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元和1.15元两个标准来算,光伏发电的成本在1.4—1.5元之间,如果没有政府补贴电价,光伏发电根本无利可图。”
2012年9月光伏并网价格公布后,中国光伏电站开发潮涌起,包括国电、大唐、中电投等国企及制造商纷纷加入其中。不仅如此,12月初,中国电建集团所属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进驻希腊115.9MW光伏电站项目现场,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与晶科能源瑞士子公司签署融资总量为10亿美元的战略合作协议,有意支持晶科能源在海外光伏电站的建设、并购、EPC及工程承包等金融合作。
在光伏电站开发热潮的背后,《阳光能源》主编刘陇华担心更大的隐忧是难以产生真正意义上的专业系统集成商。他说:“BOT(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包括建设、经营、移交三个环节。)也好,EPC也好,并没有开拓出新的思路,光伏电站建设热过两年之后,或许会迎来电站运营企业的更大的危机。”
刘文良赞同刘陇华的观点:“如果仅仅把EPC理解为是光伏系统的安装集成,其结果不外乎就是目前这样商业空间一再被产业链各环节挤压,最终还是无法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商业模式。”
刘文良建议,光伏EPC公司应着力于与电网结合的技术与服务方面,不仅仅局限于是一个光伏上游产品与下游电站之间的桥梁和资源整合者,还应该是电站与电网之间的“润滑剂”通过技术和服务解决方案去协同与协调两者之间的需求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