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五”发展思路和目标
1.“十二五”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为纲要,根据“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抢占高端、突破瓶颈、打破垄断、国际竞争”基本思路,突出高端研发、优先装备制造、鼓励产业集聚、加大政策支持。在聚焦重点领域、支持重点企业的基础上,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纵向配套和横向发展,鼓励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推广。逐步形成上海新能源产业领域的竞争优势,为上海经济转型、产业提升发展服务。
2.“十二五”发展原则
按照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重大科技专项的要求,以及本市推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实际,“十二五”期间本市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与加速推进产业化相结合。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消化吸收、协同创新,突破一批新能源重点领域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指导力度,加速新能源技术成果产业化进程,培育、集聚一批新能源骨干企业和核心零部件企业,加快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领域突破相结合。在统筹规划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基础上,选择最有产业基础和发展条件的领域作为突破口,加以重点推进。重视推进新能源产业重点领域整机(整车)的产业化、市场化,带动产业链关键零部件的专业化配套和国产化。
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在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政府着力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调动企业主体的积极性,推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研发机构、创业者等各方面的作用。
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着眼长远,把握科技和产业发展新方向,对关系上海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新能源重大前沿领域要早研究、早部署,使之成为先导产业。同时,要立足当前,做大做强本市现有的新能源企业,进一步调优产业结构,加速推进新能源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