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奥康的胜利,减弱了国际贸易中对中国企业的针对性
奥康在欧盟的完胜,不仅是鞋业的胜利,也是中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案中的里程碑,仅就眼下而言,或许可为光伏业的继续奋战鼓足勇气。
奥康案的中方代理律师蒲凌晨认为,奥康此次在欧盟高等法院的胜诉,不但解决了法律问题,更为中国鞋企未来面对反倾销等国际贸易争端问题找到了相关法律依据,对中国鞋企国际化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这对屡次遭受贸易保护主义‘迫害’的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来说,是一剂强心针。”第一农经分析师王强说。
有分析指出,此前,中方企业在对抗欧盟反倾销的争辩中,鲜有获得法律意义上胜利的案件,此次奥康的获胜,不仅可为未来鞋企面对反倾销等国际贸易纠纷提供借鉴。同时,对国内企业也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或许光伏企业可以现学现用。
光伏遭遇欧美双重“打击”
11月8日,中国光伏企业遭遇了双重危机。
奥巴马刚刚宣布成功连任,美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前半个月,公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的终裁结果,以6票全部赞成通过了此前美国商务部的裁决,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这意味着美国对华光伏产品的“双反案”画上了句号。
作为强制应诉企业,尚德电力将被征收31.73%的反倾销税和14.78%的反补贴税;天合光能则被征收18.32%的反倾销税和15.97%的反补贴税,为避免与反补贴税重复计算反倾销税,还将从中扣除10.54%的出口补贴,即尚德和天合光能的最终合并税率分别为35.97%、23.75%。而其他应诉企业则采用平均税率30.66%。此外,对于其他没有应诉的中国光伏产品制造商征收249.96%反倾销税和15.24%反补贴税。
同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即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其主要部件启动反补贴调查。而此前,其对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已在进行中。欧盟委员会当天的一个新闻稿称,欧洲太阳能企业协会9月26日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其主要部件得利于不公平的政府补贴。
为了应对光伏企业在欧美市场份额的下滑,多部委联合发文支持光伏产业发展。11月10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深陷资金链紧张和“双反”案漩涡中的光伏行业再出援手。
《通知》指出,相关主管部门将在今年上半年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再次启动一批示范项目。据申银万国[微博]证券研究所预计,明年建筑光伏将达6吉瓦的规模,相比今年的规模增长200%以上。这显然是光伏产业遭遇寒冬后的一个重要利好消息。
对于我国光伏产业来说,政府补贴政策的走向和调整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兴衰,政府补贴政策不可能因“双反”而停止。
奥康案对光伏企业的启示
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在分析奥康胜诉案之后表示,作为一个品牌企业,应对这样一种挑战,它的胜诉对奥康的品牌是有正面影响的。同时对我国企业在应诉反倾销案例中暴露的问题以及欧洲法律程序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而且从中可以吸取很多经验,指导我们反倾销应诉和反倾销工作。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所助理研究员魏亮同样认为,奥康打赢官司对未来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
首先,奥康打赢官司为今后企业在国际贸易纠纷方面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进展有帮助。在过去的十年或者二十年时间中,我国企业面临一些不平等或者不公正贸易裁定时,往往有苦说不出,或者干脆不愿意去做。现在奥康能够坚持诉讼并且取得胜利,为中国企业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提供了一种措施和办法。
其次,现在长时间的国际官司成本很高,如果难以弥补这个成本,显然打官司还不如不打。在这样的状况之下,奥康的胜利,对于其他企业是一种鼓舞。
最后,官司对今后的企业解决贸易纠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可以使我们的企业胜利拿回自己应得的利益。这些利益不仅仅局限于奥康,不仅仅局限于鞋业,而且形成了程序和秩序,这在今后其他的企业解决类似的问题上、在普通法体系中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
商务部最新发布的《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2年秋季)》显示,中国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出口产品遭遇国外贸易救济调查55起,增长38%,涉案金额243亿美元,增长近8倍。据英国智库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的“世界贸易预警”项目监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40%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针对中国。
同样来自商务部的统计从具体事件的角度,印证了上述报告。 9月,秘鲁已针对来自中国的上釉墙面瓷砖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继阿根廷之后,拉美针对中国陶瓷行业发起的第二起反倾销调查;10月15日,墨西哥就中国纺织品和服装补贴政策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指控中国通过减免部分所得税、增值税及地方税等方式对纺织品和服装企业进行了补贴。
当然,企业想在反倾销调查中全身而退,事前防范是十分重要的。在霍建国看来,前期多加防范是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的上佳选择。“也就是说,当产品进入市场的时候,一定要把它的铺垫工作做好,特别是在高成长阶段,更要把工作做得非常扎实。如何依靠当地的分销商,如何依靠当地的法律的机构,帮助研究法律背景环境,只要意识到了,就可以避免一个产品进入到最后被人起诉。”霍建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