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原标题[山东省日照市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17日下午,记者从日照市建委节能科技科了解到,近日,日照市制定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对示范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验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了解,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是指市区范围内,按照该办法组织申报,纳入示范项目库,于2010-2013年实施,2013年7月31日前竣工的项目。日照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主要包括利用水源热泵技术(以地表水、地下水作为冷热源)进行供热制冷以及提供生活热水;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进行供热制冷以及提供生活热水;开展太阳能光电、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等。
管理办法中规定,示范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要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用于示范项目的太阳能光热及热泵产品和设备,需有省住建厅产品认定证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管理办公室将加强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服务;对示范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分批实施。
记者了解到,为能够促进示范项目建设,日照各级财政将会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进行补助。对采用壁挂分散式和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分别给予2元/平方米和8元/平方米的补助。对采用地下水源热泵、地表水源热泵(含海水源及污水源热泵)和土壤源热泵技术的项目,分别给予20元/平方米、35元/平方米和45元/平方米的补助。
目前,日照市区内,经过初步核查,采用壁挂分散式和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分别为30个和17个,采用水源热泵技术的项目有15个,采用土源热泵技术的项目有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