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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成促进能源发展重要力量

发表于:2012-10-17 00:00:00     作者:史丰蕾 来源:中国能源报

索比光伏网讯:气象纷呈 民资蓬勃   西藏,日喀则,这片一年平均有307天日照6小时以上的土地,是青藏高原太阳能辐射总量最多的地区之一。在这里,一面面太阳能电池板正整齐排列,把灿烂阳光转化为源源不断的电能,送入藏族百姓家,这其中就有两家民营企业的身影,山东力诺和超日国策。而在同样阳光灿烂的桑日县,也有一家同样开展1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的民营企业,它的名字叫保利协鑫。2010年起,国家能源局组织安排6家企业在西藏投资开展10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建设,其中不乏民营企业。而“十二五”以来,国家能源局在西藏安排的光伏电站项目中,有20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属于10家民营企业。   西藏的太阳能项目是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一个缩影,广为人知的是,民间资本在新能源领域颇为活跃,已在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能开发以及晶体硅材料、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制造等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在风电设备制造产业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现在,长期活跃在上游制造领域的民间资本作为项目投资甲方进入能源项目的机会也不容忽视。以太阳能领域为例,据统计,截至目前,民间投资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共310多个,装机容量约170万千瓦,约占全国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57%,项目投资总额约710亿元,占全国太阳能光伏项目总投资额的23%。在和太阳能同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风电行业,民营风电装机也已占到全国的约27%。   民资同样活跃于传统能源产业,目前,非国有煤矿产量约占全国的40%,民营水电装机约占全国的26%,民营炼油加工能力约占全国的18%。民间资本已经进入西气东输三线等国家“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领域。这些看似简单数据的背后,是改革创新扫除体制机制障碍的不懈努力,是能源领域在坚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机构及健康发展的切实行动。   法无禁止 均等开放   “我们最大的一个指导思想就是,除法律明确禁止的以外,民间资本进入国家能源规划项目不应该有任何门槛。”在国务院颁布“新36条”背景下,上个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能源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迎来新高度,谈及《意见》出台的过程,一位参与《意见》起草的专家对本报记者这样表示。   “总体来说,此次《意见》涉及领域很宽,包含了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煤炭加工转化和炼油产业等领域的各个环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网建设。《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之后,政府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是题中之义。而此次电网建设也纳入其中,体现了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坚定不移鼓励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决心。”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对本报记者表示。   而针对目前民间资本在火电、核电等领域不甚活跃的现状,有关专家表示,其实,对于民资办电,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放开,当时,国家鼓励集资办电,允许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发电领域。按照规定,集资办电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集资扩建和新建电厂,一种是购买用电权。受益于该鼓励政策,加上有充足的上网电量和较低的电煤价格保障,在上世纪90年代初,民营火电装机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比例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此前外资和社会资本之所以能盈利是因为当时多是一厂一价,电价定得较高,保障了投资回报,而现在投建电厂盈利少,煤价高时甚至是亏损的,投资回报率不如其他项目,导致民营资本纷纷改辙。   “应该看到,当前民间资本在电力领域投资在准入方面几乎不存在绝对政策障碍,制约民间资本进入的‘玻璃门’,是市场运行机制。下一步,如果能更好地理顺电力价格和煤电关系,民营资本进入发电领域将有巨大的潜力和空间,就像在其它能源领域一样。”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林伯强对本报记者表示。   汪洋千里 始于小流   汪洋千里,始于小流,巨大的潜力和空间并非空谈,在能源领域,的确有民营资本的一片天地。   据统计,2011年全国煤炭产量中,非国有企业煤炭产量约占全国产量的41%。煤炭领域投资煤矿的主要民营企业有内蒙古伊泰集团、汇能集团、乌兰煤炭集团、蒙泰集团、伊东集团,按2010年全国煤炭企业产量排行,上述企业分别排行第14位、24位、43位、21位和18位。2011年上述企业煤炭产量分别为5400万吨、3037万吨、1740万吨、1239万吨、1171万吨。   民营企业在LNG产储运销、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和城市燃气领域的投资,对我国天然气工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开展油气领域境外投资项目,对贯彻落实国家“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走出去”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2011年底,全国民间资本投资水电项目产业总额超过2 600亿元,投资项目约16000个,发电装机量达到5900万千瓦左右,约占全国水电总装机的26%。民间资本已经成为水电投资的主要来源之一,民营企业成为水电项目建设和运行的重要参与者。例如,云南省民营水电站896座,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占全省水电总装机容量的63.2%;四川省民营水电站1903座,装机容量1130万千瓦,占全省水电总装机容量的34.4%;福建水电装机约1125万千瓦,基本为民间资本投资建设。   民间投资的风电项目共160个,装机容量约1300万千瓦,约占全国风电装机容量的27%,项目投资总额约700亿元,占全国风电项目总投资额的20%。   民间投资的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共150余家,投资额超过500亿元,主要集中在风机整机设备制造领域,产能超过3000万千瓦,民营企业在风电装备制造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超过50%,涌现出一批国际知名企业,如华锐风电、金风科技、明阳风电等。   民间投资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共200个左右,装机容量约465万千瓦,约占全国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的70%,项目投资总额约330亿元,占全国生物质发电项目总投资额的50%。   民间资本在生物质能等其他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的投资近400亿元。其中,生物质发电设备、生物质气化工程和气化设备、沼气工程和配套设备、生物质成型燃料设备等装备制造主要来自民间投资……   “要看到,民间资本在能源领域蓬勃发展,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一蹴而就。《意见》的出台,明确了鼓励民间资本全面参与能源开发建设的指导思想,随着相关产业政策、标准的配套完善,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弹簧门、玻璃门’将彻底消除。”前述参与《意见》起草的专家这样对本报记者表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经这样说过,一个国家民间资本蓬勃发展是整个经济发展的一个象征,是有活力的表现,也是自信的表现。一直以来,千千万万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促进能源发展的重要力量,未来,民营资本必将在我国的能源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涓涓细流,将汇成江海,星星之火,将为国民经济贡献独特光辉。 
责任编辑: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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