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在1993年能源部撤销之后,关于能源部的存废一直存在争议。
日前,中国能源研究会发布了一份名为《健全与市场经济和低碳经济相适应的能源管理体制(执行报告)》的研究报告,提出了组建能源部的必要和组建构架。
根据该报告的“组建”建议,新的能源部将合并目前分散于各部委的能源管理职能,如商务部的成品油市场准入标准及市场监管职能等,但对于目前争议较大的发改委的价格和投资审批权,报告则建议保留在发改委,同时对于能源的监管,报告建议鉴于现状采取政监合一、内部独立的模式,逐步过渡到政监分离。
当前,不乏机构和专家对于能源部的组建提出建议和方案,该报告只是诸多猜想或设想之一,但从该报告的方案来看,由于不触及价格和投资审批等敏感环节,组建的阻力相对较小。
该报告为能源研究会受国家能源委员会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委托进行的课题研究,后者的国家能源委员会是目前国内最高规格的能源机构,由国务院总理任主任,领衔各部委一把手组成。这份报告完成后,电监会原主席柴松岳和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都给予了相关指导。
中国能源研究会秘书长于新阳表示,该报告研究结论仅代表研究者的意见,不代表课题资助者和主管机构的看法。
接受本报采访的多位人士也表示,对于能源部的组建还停留在建议阶段。
是否成立
“建国以来,我国的能源机构大的变革不下7次,小的变化更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部长冯飞对于60年以来能源机构的频繁更迭直言不讳。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前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更是总结称,建国以来,中国能源机构的变革经历了三次电力部、三次煤炭工业部、两次石油部、两次能源委、一次燃料工业部、一次能源部、一次发改委能源局和一次国家能源局。
而正是这种分分合合,导致了目前能源的碎片化管理,据不完全统计,涉及能源政策和监管职能的主要机构多达15个,包括了国家能源委、发改委、水利部、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交通部、环保部、安监总局、质检总局、电监会和能源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