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反观黑龙江的相关部门,在引起舆论反弹的时候,并没有深入分析社会的不满来自于哪里,相反却是忙于为自己开脱,力争证明自己的立法是对的,于是搬出了宪法来为自己辩白。的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明确规定: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企图用宪法来反驳社会的批评声音,简单、粗暴、生硬,幼稚的行为将自己彻底置于舆论的对立面,最后只能用沉默的方式来应对批评声。
而对于一个成熟的政府,面对舆论变化,首先要做的是分析社会舆论中所蕴含的真实诉求是什么,然后才能用恰当的方式予以应对、疏导,而不是一味的堵截。就本例而言,当舆论讨伐声四起的时候,如果黑龙江政府能够认真研究分析,然后根据真实诉求进行恰当的澄清,事情可能峰回路转。比如声明收归国有管理不是国有化,更不是要造就另一个垄断,而且国有化的目的在于有序控制商业开发,不涉及私人利用。同时申明条例与国家扩大社会资金进入领域的发展方向并不矛盾,打消社会对利益集团企图控制的担忧。然后更进一步,引入社会监督,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实行严格、公开、公平、透明的招标政策,除了占地费用和税金外, 仅对商业项目征收资源使用费并在招标前做公开声明。对于探测和开发领域出现的问题,一经举报,立即严查,并在全过程引入社会监督,从而打消社会对资源再次体制内循环的担忧。
对于“官本位”思想主导已久的中国官员来说,应对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问题的手段还很稚嫩,要走的路还很长。但又是紧迫的,如果不能主观上改变陈旧的思想,社会对立问题将会更加突出,创新的社会管理也只能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