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若此次欧盟对中国光伏反倾销立案成功,中国应该进行“对等反制”,比如可以从欧盟对华出口贸易中选取案值足够大、涉及利益相关方足够多,或者是同等高精尖的产品,进行相应“双反”调查和裁定。
8月13日,有消息人士称,针对欧盟对华光伏企业“反倾销”诉讼,商务部日前紧急召见了英利、尚德、天合以及阿特斯等中国光伏企业四大巨头入京,共商对策。四巨头提交《关于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将重创我国产业的紧急报告》,该《报告》呼吁,在欧盟反倾销立案调查进入45天倒计时之际,我国政府、行业、企业应“三位一体”积极应对,制定反制措施。
美欧“双反” 光伏产业生死存亡
7月24日,德国企业SolarWorld等公司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按照程序,欧盟将在45天(9月上旬)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这是继美国之后,国际社会对中国新能源产品的又一次发难。此前,美国商务部相继对中国输美的光伏和风电产品做出“双反”裁定。
欧盟反倾销案则涵盖了来自中国的全部太阳能产品。2011年中国海外光伏产品总价值约为358亿美元,欧盟占据60%以上,是中国光伏产品海外最大市场。欧盟此次反倾销案将涉及超过200亿美元的出口额,接近于2011年中国从欧盟进口汽车整车的总金额。与美国"双反"相比,欧盟此次的反倾销案波及面更广,涉案金额更大,给中国光伏产业带来的挑战更为严峻。
一旦欧盟此次反倾销立案成立,将对中国光伏企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高额关税会导致我国光伏企业失去竞争优势,被迫退出主要市场;骨干企业经营困难会引发关联企业破产、银行信贷受损、工人失业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这将是有史以来全球案值最大、危及面最广、经济损害最大的贸易保护案。不仅意味着中国光伏企业将遭受灭顶之灾,更将直接导致超过3500亿人民币的产值损失,超过2000亿人民币的不良贷款风险,超过30-50万人同时失业。”英利集团公共关系总监梁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