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通知显示,广西此次列入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共138个,装机容量约1672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项目109个,装机容量约1347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9个,装机容量约326万千瓦。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通知显示,广西此次列入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共138个,装机容量约1672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项目109个,装机容量约1347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9个,装机容量约326万千瓦。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金秋十月,三峡能源8大新能源项目在全国多地同步攻坚:广西天峨风电、田东农光互补,江西长胜光伏,云南弥勒西扩建风电,湖南凤凰风电,贵州册亨、安龙风电,宁夏中泰及浙江钱塘风电项目齐头并进,全力冲刺全容量并网。项目总装机超16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30亿千瓦时,年减排二氧化碳超300万吨,绿色动能澎湃涌动。
弘元绿能12天高效交付华电甘肃腾格里沙漠80万千瓦光伏项目320MW组件,彰显全产业链协同与紧急履约硬实力。文章揭秘其快速响应机制与沙戈荒基地供应保障能力,并预告10月22日兰州“新能源大基地+算电协同”零碳大会。
《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由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内河航运绿色低碳转型。方案以电动船舶和甲醇动力船舶为重点,分阶段设定目标: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电动运输船超1000艘、甲醇动力船超100艘,建成零碳水路运输通道3000公里;到2030年,实现规模化应用与全链条产业生态基本成型。方案聚焦多场景分类推广——电动船优先用于中短途客货运输、公务及港作船舶,甲醇船重点布局长运距、大吨级江海直达与联运航线;同步推进“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补能设施布局,完善标准规范、安全监管、技术攻关与政策保障体系,并鼓励重点区域开展先行先试。(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首航新能源亮相2026马来西亚IGEM展,重磅发布PowerEasy户用单/三相光储系统、一体化PowerAll及PowerIn/PowerMagic 2.0工商业解决方案,覆盖高温适应、无缝切换、智能EMS等核心优势,精准响应马国光储新政与东盟绿色转型需求。
华能北方公司金桥和林火力发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于9月3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依托金桥热电厂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基础,新建总装机48万千瓦风电场,共安装72台6.7兆瓦风电机组,并配套建设1座220千伏升压站及输电线路,接入渡口500千伏变电站。工程自2024年11月8日开工,通过智慧基建管理手段强化安全与质量管控,实现风机一次吊装成功率100%、工期提前一个月。项目年发电量约11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33万吨、减排二氧化碳88万吨,有助于优化区域电源结构,支撑“双碳”目标及地方绿色高质量发展。(199字)
贵州省能源局下发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共涵盖纳雍县羊场永和风电场等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43万千瓦。该计划依据国家及省级新能源产业政策制定,旨在统筹推动省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其中,风电项目须于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核准或备案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及有关新能源企业需协同配合,保障建设进度与并网条件落实。(199字)
2026年9月16日,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三峡集团主导设立,法定代表人为王清伟,主营业务聚焦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储能技术服务,旨在加强三峡集团在青海清洁能源领域的布局与协同。股权结构显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4亿元,持股3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认缴3.3亿元,持股比例均为33%。三方共同出资构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体现了三峡集团内部资源整合与多主体协同推进新能源发展的战略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于9月23日印发《陕宁青三省(区)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聚焦陕西、宁夏、青海三地已注册入市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明确“集中报价”是指此类企业在同一固定场所,统一参与电力中长期及现货电能量交易的报价行为。方案适用对象不包括分布式电源、“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项目以及特高压直流配套新能源项目,旨在规范区域内新能源发电主体的市场报价流程,提升交易组织效率与市场运行秩序。此举是推进西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强化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管理的重要举措。
文章报道了9月20日吉林省主要领导与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在长春举行的工作会见。双方围绕吉林新能源发展与国家能源安全展开交流:吉林省强调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和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风光规模化开发、氢能及绿色燃料全产业链布局,绿电装机与绿氢绿氨绿醇产业持续壮大;吉林方面提出支持跨省区绿色甲醇专用通道吉林段率先建设等诉求。国家能源局回应表示,将大力支持“吉电入京”项目建设,拓展吉林新能源外送渠道,探索绿色燃料多场景应用,助力就地消纳与能源绿色转型,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战略。(198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