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太阳能日前公告,全资子公司新疆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新发改能源【2012】1411号文“关于同意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同意新疆爱康精河电站2万千瓦(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接到通知后,新疆爱康将组织对精河电站项目开展规划选址、土地、环评、电网接入等前期准备工作,在条件具备后按照程序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核准。
据悉,爱康太阳能拟投资约2.46亿元在新疆精河县建设一期20MW的太阳能电站,新疆精河县一期20MW太阳能电站项目已通过精河县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改委审批,待通过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后开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