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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关于拟在陕西进行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发表于:2012-04-10 08:54:45     作者:索比太阳能 来源: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2-02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在陕西进行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定边县政府”)于2012年4月7日签署了《关于拟在定边县建设光伏电站与电池组件项目的框架协议》;

2.本协议于2012年4月7日经定边县政府及公司代表签署,双方尚未在合同文本加盖公章。最终项目投资额及项目建设内容等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最终审批文件为准;

3.本太阳能电站框架协议属意向性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并未就违约条款作明确规定,双方无违约责任;

4.本框架协议涉及的电站装机容量是定边县政府根据当地“十二五期间”新能源总规划中的一部分而确定的,本项目须经当地发改委立项,由陕西省发改委进行核准,再向国家发改委报备,项目装机容量以陕西省发改委和国家发改委核准文件为准。项目电站项目由定边县政府协调并入当地电网,并办理相关并网手续。项目立项核准以及并网审批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拟在当地政府落实项目立项以及并网审批通过后进行项目的实施;

5.本项目投资额为预估计算,实际投资额以项目立项核准及实施后为准,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筹、银行贷款以及寻求战略合作伙伴等方式。如筹措金额小于项目预计投资额,公司将对项目规模予以适当调整;

6. 本协议尚未约定建设工期和建设进度,具体建设进度以相关政府部门立项核准文件为准,公司拟计划项目立项后3年内以每年160MW的建设进度完成该项目;

7.项目所用组件全部采用公司自产光伏组件,除了使用公司目前生产基地的组件产品外,后续电站建设也将采用本协议涉及的200MW组件生产线的组件产品。项目建设进度受公司年产能规划、年产量及销量的影响,以及受光伏行业及政策变化的影响,电站年装机容量及电池组件生产规模可能会有所调整;


8.项目占地、年发电量以及年减排二氧化碳量为预估计算,具体数额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基数计算为准;

9.在电站运营模式上,公司拟计划采取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建成后出售给他人经营的方式。电站建设完成后,并网电价有可能因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10.本框架协议装机容量和投资额巨大,对公司资金融资、内部管理、员工招聘和培训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公司能否顺利执行本框架协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开发陕西西北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延长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经公司多次考察,2012年4月7日,公司与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建设光伏电站及电池组件项目的框架协议。

2.审议情况

此框架协议尚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 定边县政府和公司无关联关系,此项目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拓日新能(陕西定边)光伏电站及电池组件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1)投资建设装机容量为480MW的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

2)投资建设200MW的太阳能组件生产线;

3.拟建设地点:项目实施地为陕西定边地区;

4.项目占地:总占地约8平方公里;

5.项目预计总投资:72亿元人民币;

6.项目社会效益:本项目充分利用定边地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光伏并网电站建成后可每年发电约7亿度,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5万吨。不仅有效补充当地用电需求,同时有效利用荒漠荒坡,对节能环保、荒漠绿化以及保持水土也有积极的社会效益。


7.双方权利和义务:

1)定边县政府负责提供项目用地以及所需的可研、立项等手续的报批工作,承诺项目用地分期分批按照公司具体建设需要采用划拨、租赁、转让等方式出让项目土地使用权,负责完成相关土地使用权手续。协助本电站项目并入当地电网,并办理相关并网手续;

2)项目享受陕西省及定边县招商引资相关的税收、土地、规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项目享受贴息贷款政策以及西部大开发的所有优惠政策;

3)框架协议签订后,公司将着手进行项目的可研、设计和评审等前期工作,按环保、城市规划等要求设计和施工,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立项后尽快完成项目建设;

4)电站项目享受国家发改委电价优惠政策;

5)双方力争在三个月内完成立项所需的各级报批工作。实际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双方应及时沟通,另行延续时间。

8. 项目其他相关情况:本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如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则对公司未来发展有重大意义:一是盈利模式的转变,公司营业收入除产品销售收入外,将有可能同时存在电站收入和电费收入;二是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仅本项目所用组件将消耗公司很大部分的目前及未来产能; 三是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公司产品的知名度,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最大的太阳能伏电站之一,有利于公司国内光伏工程的进一步推广。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按照目前国家发改委政策光伏电价政策,在国内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因素,但详细盈利预测还受到市场因素以及政策因素的影响,还无法准确测算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作为国内最早的光伏企业之一,在产品质量、产品认证以及工程经验等方面具有该框架协议的履约能力。公司先后承担过多项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以及国家财政部“金太阳”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工程设计、施工和安装经验。在产能方面,除公司深圳生产基地外,其全资子公司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产能也开始逐步释放,公司的产品、质量和产能等能满足电站建设期间的组件需求。

但本框架协议装机容量和投资额巨大,对公司资金融资、内部管理、员工招聘和培训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公司能否顺利执行本框架协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在电站运营模式上,公司拟计划采取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或建成后出售给他人经营的方式。电站建设完成后,并网电价有可能因国家光伏电价补贴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五、其他

有关该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相应临时报告中进行持续跟踪披露。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9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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