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2-04-08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功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8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科技”、“公司”)全资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新能源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太阳能公司”)实际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预测,提出2012年度财务资助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具体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借款额度

单位:万元

■2、资金主要用途和使用方式

精功新能源公司向精功太阳能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均将用于精功太阳能公司银行转贷出现的临时资金缺口或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和间接相关的款项支付。

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精功太阳能公司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授权精功新能源公司董事长根据精功新能源公司和精功太阳能公司的资金情况,直接决定为精功太阳能公司提供每笔财务资助的时间和金额。

3、财务资助方式和资助有效期限

上述财务资助以现金或银行承兑票据的方式提供,其中2012年度资助最高额度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4、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费的收取

精功新能源公司以现金方式提供财务资助的,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与精功太阳能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精功新能源公司以银行承兑票据方式提供财务资助的,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贴现利率与精功太阳能公司结算资金占用费。

5、财务资助审批程序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2012年4月5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基本情况

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现有注册资本为700万美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49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0%;德国布莱斯·戴姆勒工业有限公司出资21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公司注册地址为: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北大道,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太阳能多晶硅片。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557.24万元,净资产-3,192.51万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12,535.46万元,净利润-3,730.12万元。

2、其他股东义务

公司控股企业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德国布莱斯·戴姆勒工业有限公司系外资股东,要求其以同等条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可操作性很小,而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方,有必要为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财务资助。鉴于此,德国布莱斯·戴姆勒工业有限公司以持有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30%的股权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进行担保。

三、董事会意见

1、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精功新能源公司向精功太阳能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在总体考虑精功太阳能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有效促进精功太阳能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考虑,为其在银行转贷或支付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和间接相关的款项方面所存在的资金缺口予以财务资助。

2、财务资助的风险分析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对于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的控股权和控制力,上述财务资助资金将被严格要求用于被资助对象银行转贷出现的临时资金缺口或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和间接相关的款项支付上,在财务资助资金的具体使用上公司具有全面掌控的能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精功新能源公司对精功太阳能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有助于精功太阳能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精功太阳能公司将根据发展的需要合理安排生产与经营资金,控制经营风险,使资金回笼相对有保障,从而用回笼资金逐步归还精功新能源公司的财务资助款,最终减少或不再需要财务资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蔡乐平先生、韩江南先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2年3月25日发出会议通知,2012年4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全票通过全资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平性。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将用于被资助对象银行转贷出现的临时资金缺口或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和间接相关的款项支付,有利于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财务资助符合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上述财务资助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或贴现利率结算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全资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且已明确资金占用费收取方式,上述财务资助行为是合理的。

2、鉴于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均较差,公司应采取积极的措施争取尽快扭转该公司不利的经营局面。

3、上述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精功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要求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5、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六、上市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止2011 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对控股公司(不含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2011年累计发生额为2,636.00万元,占公司2011年年末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2.11%;财务资助余额为3,936.00万元,占公司2011年年末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3.1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公司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为精功绍兴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7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204/09/257594.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关于公开征集肇庆市石牌居委会97.92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报名公告来源:广东金叶集团 发布时间:2026-07-16 09:58:30

广东金叶新能源就肇庆石牌居委会97.92kW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征集EPC总承包单位,采用BIPV棚式钢架安装,执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期60天。单瓦限价3.487元,报价截止7月17日17:30。要求电力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获评“2026年四川省先进级智能工厂”来源:通威股份 发布时间:2026-07-15 09:43:33

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晶硅绿色制造智能工厂入选四川省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作为通威旗下高纯晶硅核心企业,其通过MES、DCS、WMS、ERP等系统打通产经数据链,实现精准控制与协同管控,获省级权威认证,标志着智能制造水平迈入行业领先行列。

中煤在南京新设全资子公司,涉及新能源、输变电业务来源:企查查 发布时间:2026-07-07 09:31:00

中煤(江苏)能源有限公司近日在南京正式成立,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全资控股的省级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鼓楼区。该公司以拓展新能源与电力基础设施业务为核心定位,经营范围覆盖许可类与一般类两大板块:许可项目包括发电、输电、供电及配用电业务,以及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与试验;一般项目则涵盖风能、太阳能、储能等新能源技术服务,风电场系统与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开发,以及煤炭销售、再生资源利用、合同能源管理、船舶港口服务等多元化业务。此举标志着中煤集团加快在华东地区布局清洁能源产业链与综合能源服务的战略步伐。

佛山市名创染织有限公司370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来源:光科能源 发布时间:2026-07-03 09:59:02

佛山名创染织370kW屋顶光伏项目并网发电,年发绿电42万度,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降低用电成本、减少碳排放330吨/年,等效植树1.8万棵;兼具屋顶隔热降耗、盘活闲置资产等多重效益,树立纺织业低碳转型标杆。

正泰新能:关于防范非正规渠道销售产品风险的公告来源:正泰新能Astronergy 发布时间:2026-06-30 09:21:41

正泰新能发布风险公告,严正声明打击非正规渠道销售行为,提醒客户通过官方授权渠道采购产品,谨防假冒伪劣及售后无保障风险。公告明确列出授权经销商查询方式,并强调公司对产品质量、技术参数及服务承诺的唯一责任边界,维护市场秩序与用户权益。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严正公告来源:赛伍技术 发布时间:2026-06-25 16:20:22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发布严正公告,回应近期网络平台及社交媒体上关于公司及董事长的不实信息。公告指出,相关传言称董事长“无法正常履职”“已辞职”等纯属恶意捏造,严重失实;事实上,董事长目前正常履职,公司未收到任何辞职报告,治理结构稳定,生产经营有序进行。为维护合法权益,公司已向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提交正式举报,并由法务团队开展证据固定、侵权主体梳理等工作,将依法对造谣者提起诉讼。公告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警示传播不实信息者须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提醒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交所网站及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切勿轻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198字)

协鑫新能源完成更名!全面拥抱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来源:协鑫新能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2 09:05:00

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00451.HK)于2024年6月17日公告完成公司更名,正式更名为“时代数字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Dynasty Digital Holdings Limited”,股份简称同步更新为“时代数字”及“DYNASTY DIGITAL”,自2026年6月23日起生效。此次更名是公司推进“轻资产化、数字化、全球化”战略的关键步骤,标志着其全面转向能源产业数字化与智能化发展路径。公司将依托新品牌定位,加速构建以AI技术为核心的“新能源资产智慧运营大脑”,强化数字化平台支撑能力,提升新能源资产运营效率,并拓展数字能源服务范畴。更名不影响股东权益、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现有证券的法律效力与交易功能。

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兰海平被查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6-06-18 14:12:49

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兰海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26年6月18日被通报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兰海平,1965年12月出生,重庆忠县人,长期在贵州能源系统任职,历任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省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及副局长、乌江能源集团副总经理、盘江煤电集团董事长等职,2023年3月起担任重组后的贵州能源集团高管职务。该集团系贵州省委、省政府于2023年2月整合盘江煤电与乌江能源组建的省管大型国有能源企业,资产超2000亿元,职工逾6.9万人,是我国长江以南最大煤炭企业和全国24家重点能源企业之一。

*ST泉为: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12 18:35:30

6月11日,*ST泉为发布公告称,公司此前拟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亿米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以0元转让给外部投资人蔡捷旋。鉴于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自身情况变化(包括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交易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 公告表示,截至公告日,各方尚未完成交割,终止交易对公司日常经营无不利影响,各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天合光能关于防范非授权渠道销售行为的公告来源:天合光能分布式 发布时间:2026-06-11 10:27:27

天合光能于6月10日发布公告,警示市场存在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以非正规渠道销售疑似其品牌的太阳能组件产品。公告指出,此类行为未经公司许可,不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还侵害授权经销商的正当权益,并对消费者构成潜在风险——包括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售后服务缺失及用户权益受损等问题。公司强调,其所有正规产品均通过官方授权渠道销售,消费者应通过天合光能官网、认证经销商等途径购买,以确保产品真伪、质量可靠及售后有保障。公告旨在强化渠道管理,维护品牌声誉与用户利益,同时提醒各方提高警惕,防范假冒或非授权产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