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财政部发布时间:2012-04-09 12:24:33

财建[2012]1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11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11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

  第二章 补助项目确认

  第三条 申请补助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补助范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且已经过国家能源局审核确认。具体审核确认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三)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第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接网工程项目单位、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提出补助申请(格式见附1)。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初审后联合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第五条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地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第三章 补助标准

  第六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 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按上网电量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

  第八条 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每年0.4万元。

  第九条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及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价格政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按照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同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政府定价水平。

  第四章 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第十条 按照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编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收支预算。

  第十一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根据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并网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有关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前提出下季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申请表(格式见附2),经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于年度终了后随清算报告一并提出资金申请。

  第十二条 财政部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省级电网企业和地方独立电网企业资金申请等情况,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拨付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第十三条 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收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按月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费。

  第十四条 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单位,应编制上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申请表(格式见附3),报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并提交全年电费结算单或电量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审意见,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第十六条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审核地方上报材料,并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等按本办法执行。

  附:1.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

      2.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季度申报表

      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申报表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204/09/24673.html
责任编辑:bruc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钙钛矿电池可申报!关于开展第15批 《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编制申报工作的通知来源:钙钛矿工厂 发布时间:2025-12-08 09:45:21

在“双碳”战略引领下,我国光伏技术创新再迎里程碑进展。近日,南京大学谭海仁教授课题组联合仁烁光能产业化团队,在清洁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其研制的平米级商业化钙钛矿光伏组件,不仅实现了绿色环保制备,更在转换效率与产品可靠性方面双双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巴黎协定下的能源悖论:可再生能源爆发式增长,碳排放为何再攀新高?来源:路透社 发布时间:2025-11-11 11:31:59

一方面,可再生能源部署的爆炸式增长和电动汽车销量的激增颠覆了全球电力和汽车市场,并在全球范围内迎来了持续的“万物电气化”推动。可再生能源兴起十年来,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激增一直是世界能源系统的关键故事,这是有充分理由的。排放影响自2015年以来,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快速增加,以及一些国家燃煤发电量的长期减少,导致北美和欧洲的能源排放量下降。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组织管理 进一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5-10-30 11:45:40

电力企业集团总部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主评审程序规范性、内容完整性、结果真实性等。每年2月底前,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将上一年度的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评估总结报告报送国家能源局。

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总干事:“全球能源转型‘最后一公里’的冲刺已然开启”来源:能源中国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5-10-28 10:18:50

“全球能源转型‘最后一公里’的冲刺已然开启”——专访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总干事弗朗西斯科·拉·卡梅拉在2025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十周年之际,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总干事弗朗西斯科·拉·卡梅拉接受中能传媒独家专访。尤其在能源领域,中国的变革成效令人瞩目,不仅是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推动者,更是当之无愧的引领者。全球能源转型“最后一公里”的冲刺已然开启。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0-23 10:57:34

国家能源局2025年10月9日附件: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政策解读︱《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0-23 10:54:35

《能源法》明确要求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记录制度。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强化承诺履行监督。加强行业信用状况监测,预警防范信用风险。升级完善信用统计分析功能,加强能源企业信用状况监测。依法依规家实施信用措施,激励诚实守信主体,惩戒失信主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的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0-13 13:54:34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5年9月9日

西安发布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和0.1元/度补贴资金的通知来源: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13 09:11:03

10月9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申报西安市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和0.1元/度补贴资金的通知》,开展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新城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补贴,由新区和新城按照财政体制比例分担,不低于0.25元/度或0.10元/度补贴标准给予企业(自然人)发电补贴。

云南能投:2025年累计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6.44亿元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0-10 09:40:20

截至目前,公司所属公司2025年度累计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总计643,957,990.04元。据悉,公司所属公司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有助于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减少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增加公司流动性,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新能源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09-24 14:20:3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部署要求,扎实做好中秋国庆和第四季度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今年中秋、国庆双节叠加,假期时间长,电力生产作业多,安全风险管控难度大。

马来西亚:光伏发电已占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的92%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24 09:09:19

马来西亚官方数据显示,近年来,该国太阳能发电能力增长显著,如今已经占到该国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的92%。据了解,马来西亚设定了“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比达31%、到2035年达40%”的目标。为实现这些目标,马来西亚政府出台多种政策和激励措施,刺激该国可再生能源的增长。与此同时,马来西亚政府还推出诸如上网电价等举措,以确保可再生能源目标顺利实现。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马来西亚可再生能源增长迅速,但挑战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