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政策应有国际视野
记者:您刚才多次提到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国际经验。发达国家可能在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已经先试先行,他们的经验对我国的意义是什么?
史立山:欧洲国家对新能源发展是很重视的,无论是技术还是管理都很不错,丹麦的风电比重已经超过20%,2020年要超过40%,西班牙去年风电曾占到负荷的53%,他们是通过什么样的政策、什么样的体制保障了这样的发展,我们需要认真学习和研究。
其实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政策有很多地方体现了国际视野。比如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是在调研了很多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法的基础上向人大汇报的。具体到电价的分摊机制是在分析、调查的基础上沿用了德国的做法(区别在于德国不是政府主导)。当时我们给人大汇报——内蒙古的风资源很好,但是风电成本很高,所以是不是考虑建立分摊机制,内蒙古开发风电促进节能减排,多余的成本让全国承担。这个机制极大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最近几年对风电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当然刚才我们提到的配额制,甚至未来的交易制度也是我们正在积极向国外学习的。这些制度在英国和澳大利亚都在实行了。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我国与国外能源立法、规划方面主要的国际交流平台?
史立山:几个比较大的项目包括中德政府技术合作项目、中丹政府技术合作项目,以及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CRESP)。其中CRESP是目前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项目,是中国政府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开展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开发和投资项目,主要目的是在调查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和借鉴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和制定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实现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CRESP项目一期支持的很多政策研究成果(如可再生能源定价机制、配额制、激励政策等)已经被中国政府采纳,对中国可再生能源政策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效果。除了协助政策研究,该项目还通过开展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政策试点和投资活动为政策制定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