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大唐国际怒江上游水电开发公司与西藏日喀则地区亚东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亚东太阳能能源项目合作协议。
亚东县太阳能资源丰富,为西藏全区太阳能资源中等水平,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协议中的太阳能规划点位于亚东县帕里镇、堆纳乡等北部高海拔地区,属于高寒亚寒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年日照时数2711.3小时,太阳能辐射量在6000至6500兆焦/平方米。
怒江水电公司为落实集团公司与西藏自治区签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能源项目合作补充协议》精神,在不断稳固怒江及其支流开发权的同时,放眼西藏,紧盯新能源及其他中小水电,按照集团公司“集团一盘棋、管控一体化、项目一条龙”精神,结合大唐国际发电公司“三大工程”建设,制定创优目标,并多次深入亚东县高海拔地区踏勘,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最终确定合作事宜。
根据协议,怒江水电公司负责开展亚东县装机100兆瓦以上的光伏电站前期工作。亚东县政府将积极支持和配合该公司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协助该公司将有关电力项目列入西藏自治区电力发展规划等。
亚东太阳能协议的签订对加大怒江水电公司新能源资源储备,实现“十二五”发展规划再立新功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对落实西藏自治区“大力发展水电,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的战略构想和集团公司“电为基础,多元经营,七大板块,协调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