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8月12日在京表示,国家发改委8月1日宣布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相关政策还需完善,应该与光伏发电行业发展规模、实际水平相适应。
李俊峰说,上述政策没有充分考虑太阳能具有分布广、有区域性差别的特点,存在不足。此外,该政策还应该完善、细化相关条款,促进技术进步,并适度控制市场规模。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也表示,该政策具有局限性,只适应西部七省的实际情况。“而且,该政策到现在也没有公布政策执行后的具体细则。”王斯成说,比如光伏发电项目的具体核准时间、补贴资金的来源以及接入电网的核准条件等都没有公布。
根据国家发改委8月1日在其网站上公布的《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光伏发电项目按项目核准期限分别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和每千瓦时1元,以刺激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