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天威新能源需在2008年8月先付1500万美元(9750万元人民币)定金;到2008年11月15日前,再提供1500万美元定金;2009年1月15日,再提供1000万美元(约6500万元人民币)定金;待第一批多晶硅发货时,提供500万美元(3250万元人民币)定金。
2008年9月16日,天威新能源又与Hoku材料公司签订了第二个为期十年的供货合同,合同协定供货期从2010年第二季度开始,采购总额为2.27亿美元(约14.76亿元人民币)。
此前,天威新能源被要求在2008年9月提供1000万美元的定金,在2008年12月15日提供1200万美元(7800万元人民币)定金;2009年4月30日提供1200万美元的定金,首批供货时提供200万美元的定金。
截至2009年初,天威新能源向Hoku支付的包括定金在内的所有预付款已达7900万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Hoku与其他国际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内容,其中关于权责的规定与天威新能源的大相径庭。
比如,在Hoku与天威新能源签署的这两个合同中,均提到天威新能源“无论提货与否均须付款”(Take-or-Pay Contract),否则就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在Hoku与日本三洋公司、德国Solar-Fabrik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均协定“合同执行以收到货物为准”。
以三洋为例。三洋与Hoku公司2007年1月签订合同,总货款3.7亿美元。合同于2009年1月开始执行,三洋需提供首批定金200万美元,且总货款的30%将存在由双方共管的夏威夷某银行账户。合同中还提到,由于Hoku公司需借债1.3亿美元建设厂房,如果六个月内无法筹措到配套资本金,无法成功建厂,或者Hoku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产量没达到要求,将把首批定金及共同账户的资金归还给三洋。
被迫债转股
尽管接受了条件如此苛刻的合同,天威新能源还是未能获得顺利履约。
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国际光伏市场形势急转直下。2009年国际多晶硅价格暴跌,一路下滑至2010年4月的最低点50美元/公斤。
“Hoku这类企业本身没有雄厚的资本,完全靠长单定金来进行项目建设。金融危机一来,需求萎缩,没有客户愿意签订长单合同,也就没了定金来源,项目建设就面临停工。”接近天威集团的上述人士称,当时Hoku的老客户担心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纷纷要求返还预付款,导致其资金链更加紧张,一度因拖欠工程款4835.5万美元濒临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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