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光伏行业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历程中,民营企业不仅是行业先锋,更是行业的主力军。超过90%以上的光伏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以至于有“民企挑起中国光伏大旗”的说法也并不为过。
民营企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其生存环境却不容乐观。一位人大教授给出一组数据也揭示这一现状。他说:“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仅为两年九个月,60%民营企业会在五年内破产,85%的民营企业在十年内消亡。国内每年新生15万家民营企业,死亡10万家。”随后,有学者提出民营企业大量迅速的消失是市场集中度提高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的观点。但是无论孰是孰非,都从一个侧面证明了当前民企的生存环境并不尽如人意。如何为民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正确引导民企持续发展是值得政府认真思考的课题。
毋庸置疑,任何来自政府的决策都会对一个产业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甚至来自地方政府某些领导的个人决策,就足以影响当地一个产业的发展前途。国内曾出现某地方政府因领导个人意识不足,将一个产业推入困境的先例。
当时,该地方领导提出了一个“凡是”的发展思想——“凡是在竞标中与龙头企业有冲突的企业都格杀勿论。”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该地区不仅错失光伏行业腾飞期的机遇,还一度出现了行业现状难以为继,发展陷入停顿的僵局。如今,地方政府已经意识到产业链集群效应的作用,其实“孤木不成林”的道理并不深奥。
一直以来,光伏企业对来自各方束缚怨声载道。甚至在光伏项目招标现场,也可常听到“中国民企难做”的抱怨声。“负责竞标的根本不实地考察,还以超低价格作为竞价标准,不仅让企业无利可图,还要企业贴钱做工程。哪说理去呀?”一位企业老总抱怨道,“在竞标现场,一家只有一间临时办公室、几张宣传页所谓的企业,上来就将价格压到成本价之下,严重扰乱了行业的市场价格。可政府反而用他们提出的价格让我们参与竞标,对于一个新兴企业大笔贴钱做工程必然是死路一条?我们不得已只能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