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办法有待完善
从国际多晶硅产业发展水平看,行业准入条件的出台更多是为了照顾中国多晶硅产业发展的现状,只是规定基本的门槛,设定了产业退出的机制,然而在具体操作方法上仍需要因地制宜。“在产业布局、行业监管等方面要结合光伏和电子产业链的发展,结合全球一体化的市场,进一步推动光伏产业链的完善。”吕锦标说。
严大洲也表示,准入条件出台后还需要完善配套的操作办法,如指导已有企业技术改造,指导新的工厂建设、新项目的审批。
王军认为,如果严格按照准入条件中的相关标准执行,那么国内多晶硅行业中规模及技术水平相对较弱的生产企业将很快会被淘汰。短期来看,随着这些中小企业的撤离,国内多晶硅的总体产能有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价格也会因此而产生波动。但是长期来看,准入条件可以优化多晶硅行业的布局,调整产业的结构,对于多晶硅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准入条件若能保证市场多晶硅行业有序过渡,可以降低整个光伏市场的波动。同时准入条件也可以考虑随着市场及多晶硅行业的平均生产技术水平进行调整,比如生产规模及能耗等标准。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半导体材料分会秘书长朱黎辉表示,这次《准入条件》中规定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80千瓦时/千克,到2011年底前小于60千瓦时/千克”对国内设备企业来说是个很大的挑战。因为还原电耗占综合电耗的60%以上,在还原这个环节上,只有大型、节能、能够加压的还原炉,才能满足上述要求,而国内的设备在电耗方面还有一定差距。他指出,国内多晶硅行业用几年的时间走了国外企业几十年的路,从零起点到目前的水平,实属不易。如果用世界上最高的水平要求国内企业的话,不利于设备的国产化,也不利于国产设备的攻关,这样做,只会把钱拱手相送给国外设备企业。“因此,还原电耗方面还值得商榷。”朱黎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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