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参议院批准了一项新的法律,将在未来三年里对太阳能能源征收26%的税,并且在未来两年内将对太阳能公司的碳信用额度征收32%的税。新的太阳能税将适用于所有的光伏电站,这些电站曾被保证在20年内获得一个固定不变的FiT补贴。
太阳能生产税将不会适用于建造在建筑物顶部的小于30kW的电站,但将适用于所有在2009年到2010年间在地面建造的光伏电站。基本上来说,这意味着政府对投资者保证的在20年内保持不变的FiT补贴政策实际上进行了削减。税收带来的收益将用来减少明年家用和工业用电价格的上升。
国家光电协会,包括EPIA,谴责了这项决定,认为这项追溯法案改变了政府对在2009和2010年已经并网的太阳能发电站的经营者们的保证。现行的法律对这些经营者这些年的FiT补贴进行了保证。但是26%的追溯法案减少了保证的补贴,并且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该协会还指出,太阳能税干扰了太阳能电站经营者的合法期望。太阳能电站的经营者因此可以起诉捷克政府。
EPIA的秘书长Eleni Despotou表示,“光伏业界一直谴责此项措施;投资者的信心是以法律保证的稳定的FiT政策为基础。这一决定显然会打击投资者对可再生技术作为一个可靠投资的信任,同时也会降低捷克作为一个安全可靠的投资地点的可信度。
“捷克政府的决定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其达到RES指令规定的强制性目标的能力。我们正在向欧洲委员会呼吁,目前正在评估各会员国执行RES指令的情况,以使捷克政府和其他有类似意图的欧盟政府重新考虑他们的决定,”Eleni Despotou总结道。
太阳能税法在2011年生效前,需要捷克总统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