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制定出台《关于扶持光伏发电加快发展的意见》

来源:Solarbe.com发布时间:2010-07-12 08:15:35

  相当于731亿吨标准煤!这是一年下来普照山东大地的太阳光中蕴藏的能量。据悉,我省太阳能资源理论总储量在全国排第17位。为了开发这个巨大的能源宝库,我省制定向太阳能要电的蓝图。

  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扶持光伏发电加快发展的意见》。据介绍,山东省太阳能资源理论总储量在全国排第17位,属于太阳能利用条件较好地区。太阳能年总辐射值相当于731亿吨标准煤,其中,便于开发利用的有约7310万吨标准煤。尽管前景很好,但是目前我省光伏发电装机规模与一些先进省份相比尚有较大差距。为此,我省确定通过3年的政策扶持,力争我省光伏发电有一个较快发展。2010年,全省建成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50兆瓦,其中,地面光伏电站装机容量38兆瓦,屋顶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0兆瓦,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兆瓦;2011年,全省建成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80兆瓦,其中,地面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0兆瓦,屋顶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6兆瓦,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装机容量4兆瓦;2012年,全省建成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150兆瓦,其中,地面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20兆瓦,屋顶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4兆瓦,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

  在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山东省还确定了三个重点领域。分别是地面光伏电站工程、屋顶光伏电站工程以及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工程。同时,为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我省还制定了价格扶持政策和资金扶持政策。对于地面光伏并网电站的电价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实行国家、省、市三级分摊的办法。2010年地面光伏电站目标电价(含税)初步确定为1.7元/千瓦时,除积极争取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外,其余差额部分,按照省里承担55%、项目所在地区市承担45%的标准进行分摊。从2010年到2012年,每年从省级新能源专项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扶持光伏产品的推广应用。对列入省级太阳能屋顶和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的项目,按照每瓦10元给予补贴。同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光伏发电领域。

责任编辑:solarbe太阳能网资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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