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从烟台市建设局获悉,2010年烟台市房地产计划竣工面积916万平方米,其中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住宅面积约400万平方米,安装率达到46%。另外,鼓励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力争3年内农村住宅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80%以上。
据了解,自2007年烟台市推广太阳能成套技术以来,市中心区新建多层住宅太阳能热水器使用率达到100%,小高层以及高层达到25%以上,全市使用太阳能的住宅面积达50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约电能约2500万度,折合标煤5000吨。
根据要求,2010年全市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改、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包括别墅),必须应用太阳能热水器;鼓励12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逐步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应用普及率由目前城市占20%提高到40%以上,农村由目前不到5%提高到10%以上,力争每年增长25%左右。
另外,建设部门鼓励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并将其推广工作纳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考核,力争3年内农村住宅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