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全国人大环资委有关领导,上海、内蒙古等六个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领导及部分企业负责人考察了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并在我市召开了全国人大《可再生能源法》座谈会,研究讨论了《可再生能源法》部分条款的完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建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贵、马嘎尔迪,副市长王峰出席了座谈会。
汪光焘一行先后参观考察了乌审旗毛乌素生物质热电厂、康巴什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康巴什新区建设,并观看了鄂尔多斯改革开放30年成就展,详细了解了我市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
座谈中,在听取了自治区、我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情况及《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后,六个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领导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就《可再生能源法》的内容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讨论。
汪光焘说,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事业发展,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良好环境。这次座谈有利于《可再生能源法》进一步完善,增强其可操作性,也有利于国家能源结构的调整。
汪光焘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分迅速,政府全力支持企业从事可再生能源发展,并已做了深度调研,在法律政策与具体实施上提出了很有价值的建议,内蒙古自治区,特别是鄂尔多斯市的示范作用值得肯定。
汪光焘说,鄂尔多斯市坚持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经济社会保持了快速稳定增长。鄂尔多斯市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遵循系统论观点,具备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优势和产业基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步伐较快,走在了全国前列。鉴于此,全国人大《可再生能源法》座谈会选择在鄂尔多斯市召开。
汪光焘建议我市已经发展起来的相关企业要立足于沙漠治理、生态保护,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与有关部门协调对接,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可再生能源建设的投入,为国家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