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RBE消息台湾:酝酿已久的「再生能源条例」终于12日正式在立法院三读通过,也兑现马英九总统所开出要在本会期通过的政治承诺。业者乐观预期,再生能源条例在拍板通过后最快可在十一月正式实施,无论对国内的民间投资、就业率以及绿色能源产业的发展都有所助挹,包括太阳能、风力以及水力发电等都将受益。
SEMI台湾太阳光电委员会主席暨宇通光能董事长蔡进耀则表示,再生能源条例通过将是一个里程碑,给业者一剂强心针,业者相对也愿意增加投资、根留台湾。而针对购电价格部分,蔡进耀表示,还是希望政府考虑不低于8元/度的建议,让业者有合理的获利空间。
依正式通过的再生能源条例,奖励再生能源发电设备总量为总装置容量650万瓩至1000万瓩,且再生能源发电业者得申请进口发电设备免征关税、分期缴纳关税、以及申请各项奖励经费等补贴。
而在产业所关心的收购费率的部分,条例规定,再生能源趸购费率须在条例施行第一年举行听证会,中央主管机关应邀集相关各部会、学者专家、团体组成委员会,审定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生产电能的趸购费率及计算公式,且趸购费率不得低于国内电业化石燃料发电平均成本。
条文指出,主管机关应邀集专家组成委员会,订定各类别的再生能源电业趸购费率及计算公式,原则上投资报酬率设定在5%至7%。此外,电业趸购或自行生产之再生能源电能,可以申请基金支应费用补贴,使业者的投资回收有保障,而提升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意愿。
惟仅管政策面送出利多,但以目前太阳能产业现况来看,法人则认为,太阳能电池厂五月营收无论在MoM或YoY都是衰退,且据Solarbuzz最新六月份的模块报价仍持续下滑,代表太阳能产业基本面未落底,在加上第二季国内太阳能电池厂恐全数落于亏损,故再生能源条例对太阳能产业的实质效益则仍待观察。
新闻回顾
台湾立法院今(12)日三读通过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奖励发电总量为650万瓩至1000万瓩,发电业者得申请各项补贴。条例规定再生能源趸购费率不得低于国内电业化石燃料发电平均成本,让业者有足够获利空间投入再生能源研发,降低成本,提高发电功率。
再生能源条例明定再生能源是指太阳能、生质能、地热能、海洋能、风力、非抽蓄式水力、国内一般废弃物与一般事业废弃物等直接利用或经处理所产生的能源,或其它经中央主管机关认可,可永续利用的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