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合肥市区新建十二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建设单位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做好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十二层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有关人士介绍,新建十二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实行的是强制标准,而十二层以上新建居住建筑采用的是推荐标准,这主要是保证用户能够使用到安全、稳定、成熟的技术。
该技术标准同时要求,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的草坪、庭院、住宅建筑楼梯间及地下车库等公共照明部位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光伏、LED(节能灯)等绿色照明系统。
另外,由政府投资建设和使用的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公共建筑,必须带头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一体化应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实施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洗浴场所等),应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水技术和产品,已建成的鼓励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
(编辑:xiao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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