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深圳市发改委公示了深圳市薄膜光伏示范项目(第一批)拟补助项目清单,共包含深圳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分布式光伏绿色能源项目、深圳湾体育中心873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个光伏项目。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直连线路长度暂不做限制,负荷、电源原则上在同一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直连线路应尽量减少线路交叉跨越,确需跨越的应做好安全措施。试点项目原则上应于2028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全省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风光基地、年度风光项目竞争性配置,鼓励国有企业配置不低于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全省光热发电、生物质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项目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标准中,当前行业比较关注的风光大基地项目、可再生能源制氢、阳台光伏、海上光伏等领域,都将出台新标准。以阳台光伏为例,将出台《阳台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要求》、《阳台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等产品、工程两项标准,让阳台光伏项目开展有据可依!
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初期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与现有新能源价格非市场化比例适当衔接,暂按照全区增量新能源项目年度预测上网电量的10%确定。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通过统一竞价形成。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自愿参与竞价。竞价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入选项目,机制电价原则上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但不得高于竞价上限。纳入机制的增量项目执行期限为10年。
近日,ST绿康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宣布拟以0元对价向关联方转让旗下三家光伏胶膜子公司100%股权。0元转让:关联交易的“保壳式”操作根据公告,ST绿康计划将全资子公司绿康(玉山)胶膜材料有限公司、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及绿康新能(上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以现金交易方式转让给江西饶信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光伏胶膜业务已成为吞噬上市公司利润的黑洞。”
售电公司等市场经营主体应向电力用户有效传导市场价格信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陕西电网分时电价机制自1995年起执行,并于2021年出台实施了工商业尖峰电价。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级电网按照国家要求调整了分时电价。
近日,辽宁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辽宁省新能源增量项目竟价方案发布。根据文件:存量项目机制电价:采用煤电基准价0.3749元/kWh,电量规模衔接辽宁省现行保障性优先发电电力电量平衡相关政策。2025年首次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为120%。机制电量不参与日前市场。研究建立发电侧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现阶段,采用固定容量电价补偿方式,对煤电、电网侧新型储能提供的系统容量按贡献予以补偿。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桂小阳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在行业管理上,国家能源局印发相关通知,加快推进风光资源的普查试点工作,推动光伏电站升级改造。针对这些问题,桂小阳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要坚定发展信心,能源法为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也将研究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地方落实文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