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充电设施的,具备合法用地规划手续建筑物屋顶或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利用农村道路建设光伏廊道的,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充电设施的,具备合法用地规划手续建筑物屋顶或已批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利用农村道路建设光伏廊道的,按农用地管理,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利用农村公共
。作为一级地类,草地对应为农用地,细分为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3个二级地类,意味着包括“其他草地”在内的所有草地都按照农用地管理。综上,现行政策通过“分类管理+模式适配”实现了制度衔接:“其他
人居环境整治、绿色农房建设、农房风貌管控提升等工作,同步开展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要求前提下,积极支持设施农用地既有建(构)筑物屋顶开发建设光伏。各镇(场)应统筹农村地区整体推进,以开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色农房建设、农房风貌管控提升等工作,同步开展农村分布式光伏建设。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要求前提下,积极支持设施农用地既有建(构)筑物屋顶开发建设光伏。各镇(场)应统筹农村地区整体推进,以
地、湿地及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I级保护林地。鼓励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治水+”立体开发利用与光伏发电产业相结合,促进土地复合利用、空间立体
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I级保护林地。鼓励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治水+”立体开发利用与光伏发电产业相结合,促进土地复合利用、空间立体开发等。二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电网建设协调力度,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工程调度和管理,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完成征地、动迁安置补偿和配套工程建设等工作。在土地规划、用地预审和用地计划中要按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给予支持
改革等重大课题开展深入研究,结合实际编制电网发展规划,细化任务分工、目标进度,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规划任务。针对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将电网规划建设相关内容
、运行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四)强化用地保障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应当符合光伏用地相关规定政策和我区国土空间规划,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四)强化用地保障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设施用地应当符合光伏用地相关规定政策和我区国土空间规划,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其中
奖励指标,争取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200亩以上。支持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强化补充林地库建设,强化占补平衡管理,保障足额林地供给,补充林地库结余2000亩以上
)。积极争取省级现代设施农业扶持政策和省级“双强”项目。继续实施农事(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三十四)加强耕地保护、健全粮食(油)安全保障机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年实现耕地
2025年底,完成不低于30个新能源综合利用开发试点村建设。在符合国家用地政策要求前提下,探索利用农村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建设光伏廊道,到2025年,全市光伏廊道新增装机不少于10万千瓦。(市农业农村局
1个条件成熟的行政村作为试点村,重点支持“六沿”范围内的行政村(六沿:沿重要交通线、沿重要风景区、沿省际边界廊道、沿城市周边及机场、高铁站连接市区主干道沿线),通过户用、工商业、设施农用地屋顶分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