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土地综合整治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大型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沙漠、戈壁、荒漠等未利用地,推进“上风下光”等新能源项目复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指导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以租赁或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
近日,河北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省领导包联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研究通过了《河北省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省领导包联工作方案》。从新能源开发利用、并网消纳、调峰能力以及能源项目用地方面做了规划。
文件强调,要建立健全“标准地”用地机制,实施用林用草联审机制,做到企业来即可投资,由“项目等地”转变为“地等项目”。优先利用沙地、裸土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合理利用农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基本草原等。对于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项目,允许不改变土地原有用途和性质,以“复合用地”方式使用。
据外媒报道,罗马尼亚议会日前通过了该国第18/1991号土地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在实施之后将消除开发商在农业用地上开发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监管障碍。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光伏项目开发成为各大能源集团投资的新热点,甚至许多其它行业的公司也纷纷涌入光伏行业,另一方面随着三北地区受电网结构和消纳问题的制约,各投资商近年来在中东南部抢滩登陆,引发了一轮中东南部光伏项目开发的新高潮。
在新一轮新能源指标分配季来临时,光伏用地政策让多个省份的电站投资、开发企业陷入焦虑状态。在与用地规则拉扯数年之后,光伏电站用地几乎在今年进入了用地限制的最高峰,这与双碳目标下,新能源电站开发力度与规模空前不无关系。事实上,由于光伏电站占地面积较大,土地问题一直与行业的发展相伴相生。不管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正在草拟的政策,还是江苏、河南、广东、山西、海南等各省相继出台光伏用地政策规则,占用一般农田的光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回复了两则关于农光互补用地的问题,从回复中可知,广东地区已叫停农光互补项目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对风电、光伏项目的用地,做了进一步明确说明。
今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了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共提出了21项方案。并特别提出:将新能源项目的空间信息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5月20日,河北省发改委组织召开新能源开发企业座谈会,11家新能源开发代表企业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上,新能源处对近期研究制定的一系列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和加强项目管理的政策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一是严格执行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