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共同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惩罚性赔偿,共计人民币10.58亿元;(3)请求判令公司及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为维权支付的鉴定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等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400万元,并
发明专利,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0.58亿元,同时承担维权合理支出及诉讼费用。目前,该案件已获法院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专利纠纷背后:技术创新与市场竞争的博弈天合光能在公告中表示,阿特斯及其子公司未经
天合光能的指控成立,阿特斯可能面临巨额赔偿,并对其业务运营和市场声誉造成一定影响。10.58亿元索赔:光伏行业专利纠纷金额再创新高此次天合光能提出的10.58亿元索赔金额,创下了近年来光伏行业专利纠纷的新高
库存及专用于生产被控侵权产品一的设备和相关模具;(3)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惩罚性赔偿,共计人民币6.07亿元;(4)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为维权支付的鉴定费、律师费
被告共同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惩罚性赔偿,共计人民币4.51亿元;(4)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为维权支付的鉴定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等合理支出人民币200万元;(5)判令两被告承担
。而在2025年开年,晶科能源就已发起“进攻”。旗下全资子公司上饶新源越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隆基绿能及江西上为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相关发明专利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B1专利均与TOPCon技术相关,专利原始申请人为LG电子株式会社。近日,晶科能源全资子公司已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隆基绿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相关发明专利权,并赔偿经济损失,该案件已正式立案受理
披露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一审判决公司需向投资者赔偿损失3,176.05万元,并承担54.60万元的诉讼费,合计3,230.65万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终审判决维持了
索比光伏网1月3日获悉,据企查查显示,晶科能源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隆基绿能。晶科能源要求隆基绿能立即停止侵害相关发明专利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案件已被正式立案受理。
仲裁委员会(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裁决十一科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未规范施工处罚款及承担赔偿损失等共计60,008.36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获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公告指出
约定的违约金、未规范施工处罚款及赔偿损失,并承担宿迁光电为维护合法权益的合理费用,因此宿迁光电特向常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天合光能表示,该仲裁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
价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90日仍未全部验收并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已发生的全部实际损失。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建工程(1)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所有现
许,丁**因抢救无效死亡。重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积极善后,2024年5月21日,与死者家属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进行了赔偿。(二)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情况重庆**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和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