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合政〔2018〕101号)、《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电子〔2018〕553号),现将2018年度合肥市光伏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有关企业: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合政〔2018〕101号)(以下简称市级光伏政策),市经信局将开展我市2018年度光伏产业类扶持政策
根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文件沪发改能源【2019】33号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资金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持续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投产发电的光伏项目,取消须纳入国家年度规模计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支持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以下简称新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节能
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领域(一)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整车以电
为加快推进合肥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合政〔2018〕101号)(以下简称《意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申报主体本政策在合肥市范围内有效,适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有关企业:根据《合肥市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资金兑现导则》(合经信电子〔2016〕431号),市经信委将开展我市2017年度光伏产业类扶持政策相关补贴兑
根据《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延期的通知》(甬经信电子〔2016〕13号)、《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甬经信电子〔2014〕282号)和《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宁波市光伏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7〕9号)和《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6〕136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现组织开展2018年
晋城市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试行办法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有力推进我市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