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补助分别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的30%、30%、15%、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已获得或正在申报中央资金和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
用),废旧资源循环利用、再制造产业和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项目以设备购置为主;(4)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建成后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效益。(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中央资金或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实际成效,着力提升科技创新绩效。第四条
能源重点专项坚持多元化原则筹措资金,资金来源分为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企业等单位自筹资金和其他渠道资金,鼓励实施科技金融创新举措。各出资方应按实施方案
清晰、体量适度,指标可考核可评估,项目之间有机联系,应服务于重点专项目标,可根据需要下设一定数量的课题,课题不再向下分解。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
个以上。(四)强化财政金融支撑。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发挥政策组合倍增效应,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1.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继续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在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的基础上,腾出更多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资金保障。落实有利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财政金融政策,鼓励各类商业银行通过优惠利率、专项再贷款等绿色信贷方式,对低碳项目开发提供长周期低息贷款,加快形成财政资金、金融
,根据减污降碳工作需求,加大财政预算内资金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政策机制保障。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
联运、新能源车船税费优惠和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十)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有序推动城市更新、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加快燃气、供排水等老旧管网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
参与起草绿色发展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8项以上,发布相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8项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20.完善绿色转型财税价格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化整合相关专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提高财政资金支持效率,从全国统一大市场角度出发激励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从产品碳足迹着手,完善国内标准、促进国际衔接,推动形成绿色低碳供应链和生产生活方式。最后,加快
分室,新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超100家,以创新平台催生产业发展动能。依托10家省中试基地建设,全力打造国家级中试基地。成立郑州产业技术研究院,完善一流大学研究院专项资金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探索财政资金
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机遇,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投资回报、风险防控方面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发挥撬动效应,确保贷款余额增速保持全省第1位。推动项目高效实施。建立项目“里程碑”式
等重点领域保障。加快省级预算早下早支,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省财政厅)23.有序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健全财政、税务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加强收入组织管理,依法推进欠税清缴。强化光伏企业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