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公告2024年第1号》。公告称,经项目单位申报,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汇总推荐,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征求各方面意见,决定将“山东省肥城市300MW/1800MWh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等56个项目列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根据《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赣发改能源〔2022〕27号)与《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2〕29号)要求,江西省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开发区三年行动计划、整县开发试点及全省其他屋顶光伏项目2023年12月竞争性优选工作,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对项目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省电网公司对电网消纳材料进行
近日,《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文件指出,支持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按装机容量给予最高300万元、按发电量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12月2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河北省围场县、山西省浮山县、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吉林省蛟河市、江苏省溧阳市、浙江省安吉县、安徽省长丰县、福建省云霄县、山东省文登区、河南省唐河县、湖北省天门市、湖南省沅陵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四川省康定市、陕西省澄城县为第一批15个符合条件的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
1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新一批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公示的通知,本次共有56个项目列入试点示范。其中,储能技术包含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重力储能、全钒液流电池储能、二氧化碳储能等众多技术路线。
1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张家口市等25个城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
11月23日,北京市工信局发布《北京市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指出,支持在五环外工业厂区、物流园区、数据中心等非人员密集区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对制造业企业在厂区或所在园区内配置新型储能设施,实现能源高效利用的,按照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3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资金。
11月20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布试点县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信息的通告》(下称《通告》)。
为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进步和行业应用,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信息、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根据《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信部联电子〔2021〕226号)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
11月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强调,到2025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试点对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